新湖南客户端12月2日讯(通讯员 唐佳莉 周涛)12月2日上午,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第十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我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筑牢群众出行安全防线。

活动现场,交警大队在湘桂大市场门口设置宣传点,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交通法规及安全出行常识,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了解。同时,民警结合本地典型事故案例,组织群众观看警示教育片,以真实场景还原骑乘摩电车辆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让“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人心。此外,为强化安全防护措施,现场还设置了“安全头盔发放点”,向过往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赠送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并现场示范正确佩戴方法,将“一盔一带”的安全防护理念落到实处。
“我觉得这次的活动非常有意义,我以后也会告诉我的家人和小孩,出行的时候一定要戴上头盔、不闯红灯,一定要为我们自己的出行安全负责。”市民李女士说。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安全头盔300余顶,受教育群众达800余人次。下一步,东安县交警大队将持续以“一防二保三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群众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