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7月8日讯(通讯员 吴志勇 左鹏)为贯彻落实省、市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文件精神,今年4月份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印发了《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
通知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至90元。我县从4月起补发1、2、3月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截至4月底,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624人,累计发放资金432730万元(提标后补发10.65万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427人,累计发放资金1128560万元(提标后补发27.9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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