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8月22日讯(通讯员 周剑飞 秦三美)2023年08月19日11时许,芦洪市派出所民警在研判涉电诈线索中发现,芦洪市镇居民陈某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办案民警通过走访陈某家属,对陈某及其家属进行劝导,8月21日陈某到芦洪市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陈某于2022年12月份在“快手”APP认识一名男子,此后双方常在手机交流炒股、炒期货信息。2023年1月底该男子承诺以转账金额的1%计算报酬借用陈某银行卡,陈某明知对方借用自己的银行卡用于违法资金转账,仍于1月31日至2月1日期间出借自己两张银行卡,累计转账50余万元。
据悉陈某于2018年大学毕业,在上海市从事IT行业,得知出借银行卡已涉嫌犯罪悔恨不已。目前陈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示,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切莫为了蝇头小利触犯法律,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