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国内要闻
河南上调工伤保险待遇
  • 2017-10-19 15:44
  • 来源: 中国政府网
  • 发布机构:中国政府网
  • 【字体:    

新华社郑州10月19日电(记者 李鹏)记者从河南省人社部门获悉,2017年度河南工伤待遇调整方案近日出台,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在内的工伤保险待遇将再次上调。

据介绍,上调工伤待遇后,一级至六级伤残津贴将在原来基础上分别增加180元、170元、160元、150元、140元、13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实行定额调整,增加额度为8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为100元)。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的工伤,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及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进行核定。正在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低于核定后标准的按核定标准进行发放;高于核定后标准的不再进行调整,并根据以后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长自动冲减。

此次待遇调整对象为河南省内2016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要求,各地必须于今年底前将增加待遇补发完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数据局(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