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出生证的身份证号码涂改、机构章已看不清
收文单位: 咨询投诉(东安) 来信时间: 2019-06-18
来信类型: 咨询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我于2008年2月6日于东安县大盛镇卫生院生育一子,近期办理户口适移(小孩小学)在东莞这边公安局审核过程中发现原出生证上爸爸的身份证号码医生有涂改,右下角的签证机构专用章已经完全模糊消失了,故认定资料不合格,我也联系到原出生医院的医生,她说现在大盛卫生院现在已经不开出生证明了,而且因为医院搬地址,以前的病历资料都已经没有了,说我的出生证明要去东安县妇幼保健院办理,我也打电话问了,对方说要我一家三口去做亲子鉴定,我有户口本、原出生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身份证,请问还要去做亲子鉴定吗?盼回复,谢谢

回文单位: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理时间: 2019-07-04
内容: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的《出生医学证明》因涂改和印章年久不清导致该证无效,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应予换发处理。 由原签发机构核实审查,在不变更《出生医学证明》的填写内容的前提下重新打印,换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新生儿监护人填写《换发申请表》签发机构有 2、监护人(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父母双方)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4、原出生证原件和副页 5、原始病历资料 上述资料不全的,由新生儿父母提交具备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亲子鉴定证明》方可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东安县卫健局 20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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