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2-0036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紫溪市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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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溪市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镇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各项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建设民主政府。在2020年工作中,凡是涉及我镇重大经济决策、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均由集体参与决策,根据事项性质及涉及面大小,分别召开镇党委会议、全体镇村干部会议等,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民主决策。
(二)规范执法行为,建设公正文明政府。不定期对我镇执法部门进行法制教育和培训。对综合执法办、应急办等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强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性。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机制,公开执法过程、监督电话和来信来访接待途径,鼓励群众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对不文明执法情况随时举报,动员全社会力量,督促执法部门公正文明执法。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队伍素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我镇通过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全镇镇干部进行了2020年度的学法普法学习,极大地加强了全镇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了队伍素质。组织27名村居维稳干部参加了“法律明白人”的学习,并提前完成任务。
(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解决网上信访问题。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维护群众权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群众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
(五)提升矛盾化解水平,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全年调解案件总数为36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推进了法治社会建设;坚持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手段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加大镇法律顾问服务力度,全镇法律顾问参与调解案件总数为20件,调解成功20件,有效地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无因调处不力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六)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利用镇、村两级网格加强对辖区内的信息摸排,及时掌控线索信息,及时汇总上报,争取早发现早处理,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给人民群众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通过宣传栏、宣传车、广播、微信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有关的政策法规,提倡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辖区范围内人人知晓、人人喊打,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在社会上形成遵纪守法的高压态势,构建法治政府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0年,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机关部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在重大复杂矛盾调处方面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当前的依法行政培训内容、培训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法规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鼓励全镇干部职工通过此平台的学习,加强法治观念,提升我镇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全面落实依法执政,树立法治思维、科学决策、民主协商,切实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广泛听取民意。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法治思维。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普法读本和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积极作为,发挥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镇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镇人大、政府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0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
2021年我镇将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开展好法治教育培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等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基础工作,努力推动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平安法治新紫溪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紫溪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