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3-0020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新圩江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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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圩江镇年度执法报告
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者现状。
2022年,我镇在处理日常工作中,主要采取调解、劝导的方式解决,当遇到无法解决需要进行执法时,一般上报县执法机构,由县执法机构决定如何执法。我镇安排了2位同志做执法工作,但因为行政执法权未下放,故在乡镇层面谈不上综合执法。而所有的工作都有着属地原则,追责必到乡镇,乡镇又相对缺乏足够的执法权来履行责任,简单的讲就是有责任,无权力,处境相当尴尬。
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如何规范着装执法。
目前未制作统一执法着装。
三、乡镇党委、政府如何综合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规范监管机构。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管,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二是规范执法制度。与县级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协同、专题会商、案件移抄制度、联动协作、信息共享、争议协调”等执法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规范执法权限。及时公布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及执法清单,公开执法举报投诉电话,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意见建议。
主要建议是:一是人员保障。对于我们新圩江镇来说,首要的问题是人员严重不足,有一部分同志或借调或跟班学习,目前我镇的干部都身兼数职,建议为我镇招募一批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确保下放权限后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对拟下放的权限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三是经费保障。建议上级部门给予乡镇一定的综合执法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