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4-0023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新圩江镇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2025年度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月10日正式开始了
一、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25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
(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温警提示: 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原已按照学年度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医保待遇享受期统延长至当年的12月31日
二、参保缴费标准
2025年度,永州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107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年,各级财政补助每人不低于 670 元/年,原则上,居民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按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参保的,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加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费即1070元,并设置待遇等待期。除政策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按90天计算)。
三、参保对象范围(哪些人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属医保制度覆盖范围;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参保;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的,也可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并向参保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居民医保费。
2、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居民医保。居民不得重复参加医保,也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
3.原则上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入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统一在学校所在地参保。
4.新生儿由监护人凭户口簿在户籍地、常住地或出生地参加居民医保,也可通过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同步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年度居民医保费,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5、其他特殊情形按照规定要求执行。
四、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1、通过“湘税社保”APP或小程序缴费。
2、通过邮政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缴费。
2、社区、村干部代缴。
五、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有哪些 ?
1、主要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住院(含生育)、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2、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最高报销限额15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每连续参保1年和每基金零报销一年分别增加大病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大病最高支付限额20%,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享受大病保险倾斜待遇,起付线为8000元,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税务咨询电话:0746-4235332,医保咨询电话:0746-4220097、4223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