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分享到:
索引号: 4300000001/2023-00205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新圩江镇 发文日期: 2023-11-20
名称: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文号 :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 2023-11-20 14:58
  • 来源: 新圩江镇
  • 【字体:   

2024年度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月1日正式开始了
一、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温警提示: 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原已按照学年度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医保待遇享受期统延长至当年的12月31日
二、参保缴费标准
2024年度,永州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102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年,各级财政补助每人不低于 640 元/年,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参保人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费用。
三、参保对象范国(哪些人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属医保制度覆盖范国: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参保;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的,也可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并向参保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居民医保费

2、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居民医保。
3.原则上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入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统一在学校所在地参保,不得在原户籍她重复参保
4.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并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按统筹区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及时参保缴费的,可以按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到账之日起30日后享受医保待遇。)

5、其他特殊情形按照规定要求执行。
四、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1、通过“湘税社保”APP或小程序缴费。

2、通过邮政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缴费。

2、社区、村干部代缴。
五、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有哪些 ?
1、主要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住院(含生育)、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的困难人员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2、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最高报销限额15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享受大病保险倾斜待遇,起付线为8000元,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税务咨询电话:0746-4235332,医保咨询电话:0746-4220097、422366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数据局(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