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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00000001/2021-0023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进一步加强对本局及由本局管理的各类印章的管理,规范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行为,特制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文旅广体局行政印章由局办公室负责人保管;文旅广体局党组和文旅广体局机关支部的印章,由文旅广体局办公室主任保管,任何人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
二、使用印章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盖章。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印章,一经发现,依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纪律追究完成组织处理
三、凡经批准使用印章,必须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四、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盖有公章的空白信,如确因工作需要,须按批准手续办理,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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