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5-0031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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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安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根据《东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以统计执法监督、统计法治宣传等工作为重点,着力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对提高数据质量和维护政府公信力的保障作用。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
1.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习贯彻。一是组织学习中央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简称《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简称《监督意见》)《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以及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统计工作文件精神。三是组织系统内开展学习和培训。县统计局多次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统计业务培训等形式学习传达《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
2.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八五”普法清单,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校领导干部主体班次的必修课程。4月,为2024年科干班(第一期)培训班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系统性地讲解了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等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例诠释了统计职责的相关规定,披露了轻视统计工作及统计造假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感。
3.积极参加各种法治培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司法部门举办的法治培训班,重点对行政执法检查方法和技能,以及法律文书制作流程等内容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本单位统计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梳理调整县统计局权责清单,逐一厘清权责事项、设定依据、责任单位、形式层级等内容,依法明确县统计局权责事项,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
2.及时调整、完善各项清单,参照上级主管部门做法,公示了统计调查项目、行政处罚、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提供统计资料服务权责及服务清单。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化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履行统计依法行政的职责。完善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要求。年初,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关于印发《湖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等领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健全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严格遵照《东安县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并按照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金额使用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会议集体决策、依法依纪决策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优化决策流程,完善议事规则,提高了科学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文明执法
1.规范统计执法检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法,目前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以纸质执法文书记录为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执法文书范本,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
2.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参加省、市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培训,选派专业人员参加省、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二是积极组织符合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执法证统一考试,充实统计执法队伍。今年4人参加考试,通过考试合格1人。
3.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我局严格按照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4.规范行政执法环节。健全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处罚等各个环节规范化,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
(五)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加大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的普法教育的力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遵循统计工作规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监督问责,依法依纪惩治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机构的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二是重视学法用法。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守好统计法律法规的底线与红线,有效预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八五”普法清单,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校领导干部主题班次的必修课程。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发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社会公众进一步走进统计、认识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提升统计法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四是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党校、进(村)社区、进学校等宣传活动,同时利用“东安政府网”和“永州日报”等新媒体,同步抓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力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统计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行政执法做到网上公示。2024年统计执法按照“先报备,后检查”要求共检查6家企业,立案查处1起统计违法案件,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机构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方面的协作配合,由县纪委监委、县统计局联合制定《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明确各自职责、方法路径、处理时限、移送内容、纪律要求等,进一步健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工作机制。
二、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个别部门和企业统计法治意识仍比较淡薄;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相对薄弱等问题。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薄弱,法治学习自觉性不强。二是在现有统计执法人员中,既熟悉统计业务又掌握法律知识的比较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岗位需要不匹配,影响了统计执法工作的效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充分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带头学法、用法。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带头开展自学,精读熟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模范用法。今年以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学法专题工作会议4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党员干部学法10余次。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落实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研究和解决依法治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了解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
(二)严格学法守法。强化法治学习,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坚持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提升统计队伍法治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履职尽责。坚持“一把手”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依法治县“一岗双责”责任,按照分工安排,督促分管行业依法治统工作,加强经济指标监测,防范统计风险。
东安县统计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