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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4-00282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4-02-19
名称: 东安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号 :    
东安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4-02-19 16:04
  • 来源: 东安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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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东安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围绕统计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法治宣传,强化各级监督,努力提升依法治统和数据监管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为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今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重点,局领导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了实施意见,成立了以统计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干部职工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各股室提出五项具体要求。即:营造学习宣传氛围,促进干部职工认识提高;领导带头学习,促进全员普法到位;抓好监督检查,保证时间、内容效果到位;积极组织培训,深化法律法规学习;重视学用结合,推进依法行政。

(二)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利用宪法日、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宣传日等重要节日和“五经普”工作进行法治宣传,采用悬挂标语、展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统计宣传点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通过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画板等宣传手段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知识;2023年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二是组织调查对象、相关部门开展统计业务及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强调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定职责和应遵循的纪律红线、法律底线。

(三)强化学习督促,提高统计依法行政水平。为了切实提升统计执法水平和法治意识,我们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统计业务学习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组织统计系统执法人员和业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统计执法相关的业务知识,使统计执法人员首先做到全面知法、懂法,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利用局机关业务学习、局党组学习、专题学习统计相关法律。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讲授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干部对法律知识的积累,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提高统计人员和执法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了统计工作作风,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统计执法队伍,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整体水平。

(四)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每月定期对在库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形成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夯实源头数据质量。二是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并将奖惩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公示。2023年共对19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三是严格各专业、各领域统计数据质量管控。进一步完善各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严格执行“一套表”相关制度,出台各行业统计支撑材料规范,确保联网直报各环节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四是公开举报渠道,设立公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信箱、实行举报线索登记制度。

二、2024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增强统计法治观念。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若干措施》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统计系统、行业部门和企业法治意识,增强对统计法规的敬畏之心,促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从思想上建立不敢、不想、不能造假的意识防线。

(二)进一步加大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力度,提高统计人员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基层统计人员队伍建设,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心,增强驾驭统计工作的能力,培养锻造一支高素质的统计工作队伍。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经常化、规范化,坚持将统计人员培训教育纳入年初计划,加大对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按时按规定参加有关业务培训、统计执法学习及考试等,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提升业务工作技能。

(三)进一步健全统计台账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源头数据质量。规范报表填报标准、指标口径一致,保证报表完整、清晰,建立健全统计台账与原始记录。做好统计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将统计台账装订归档,做到数来有源、数出有据;遇人事调整、机构变动等情况,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确保统计档案资料连续完整,严禁统计资料遗失。

(四)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升统计监督水平。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数据造假行为,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系列法规规定,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严肃查处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真正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协调,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协调,完善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巡察监督协作配合,及时向巡察机构提供对被巡察地单位开展统计监测评价、统计执法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要问题线索。加强与派驻监督贯通协同,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指导,及时报告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办理情况和案件查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动和改进工作。加强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信息共享,实施综合评价,加强结果运用,确保统计监督提出的措施建议落地见效。

              

                          东安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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