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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1-00150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1-02-24
名称: 东安县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号 :    
东安县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1-02-24 08:53
  • 来源: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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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2020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安县统计局(地址:东安县行政中心八楼统计局,电话:0746-4212342,邮政编码:425900,电子邮箱:datj2342@163.com)。

    一、概述
    2020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质量,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实现各项工作依法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有关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明确一名同志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安排直接责任人、业务主管员等4名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根据全县的统一要求,及时编制了《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东安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根据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完善了《东安县统计局信息安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东安县统计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东安县统计局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东安统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情况进行了规范和要求,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我局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单位绩效评估工作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了《东安县统计局信息系统发布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四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举报制度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局每年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同时,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理论学习等基础性建设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总数60多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是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类指标情况;涉及统计、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全国农业普查等的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党务公开等情况;年度计划与总结等情况。 

    (三)对2020年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2020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并在网上公开发布,公开的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依据、行政制度、行政事项、服务内容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目前,我局未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便于公众办事,拓宽公众监督渠道,2020年,本局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网站予以公开。另外,本局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主要包括:印发《统计月报》、《统计快报》、《统计年鉴》,公布咨询电话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发布信息遵循“审核严谨,流程规范,源头可溯,依法公开”的原则,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通了网上申报,表格下载、投诉举报、公众信箱、招标公告、政策法规等栏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没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被举报和被投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落实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部分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结合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统一思想认识,继续加强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
    (二)仔细梳理,逐步扩宽公开面,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
    (三)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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