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18-0045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舜管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舜发〔2018〕25号 |
舜发〔2018〕25号
中共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党委关于市委、县委基层组织建设和脱贫攻坚巡察交办问题
整改工作汇报
去年5月以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东安县基层组织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巡察,县委巡察办先后开展了第三、第四轮扶贫专项巡察。现将市委和县委巡察组对我局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领域巡察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交办的问题
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东安县开展组织建设和扶贫领域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交办函》(东巡办函[2018]5号),市委第三巡察组交办我局扶贫领域整改问题5个;根据《中共东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对舜管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东巡办函[2018]19号),县委第四轮巡察交办我局基层组织建设整改问题6个,扶贫领域整改问题6个;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扶贫领域反馈问题清单》,交办我局扶贫领域整改问题2个。
二、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㈠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
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和县委巡察办交办的问题清单,局党委、行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周云喜任组长,分管基层党建副书记阳青娥、扶贫工作副局长唐隆平和纪委书记蒋东新任副组长,各联村党政领导、驻村干部和局政工科、纪检监察室、扶贫办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局主要领导多次对巡察交办问题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抓落实。相关责任科室、村两委负责人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问题照单全收,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按时限要求完成了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整改,清退了违规补助资金。截止2018年3月底,完成交办问题的整改16个,还有3个交办问题因违规补助资金清退一部分或没有清退到位、易地搬迁旧房没拆除复垦,还在整改中。
㈡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列出整改责任清单。
针对巡察交办的问题局党委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明确了具体责任人,落实了整改意见或具体的整改措施。如:《中共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舜发[2018]11号)、《中共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舜发[2018]12号)等。巡察期间,我局给各支部、村及责任科室、扶贫队下发整改交办《通知》、《函》24份。
㈢查处扶贫领域信访案件,建立信访网络舆情台账。
1、查处扶贫领域信访案件6件,结案6件。其中2017年查处4名村干部优亲厚友违规申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案件4件,给予杉木坳村原支书陈汝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塘家村原报账员胡其泉、紫云工区原支书罗良银、紫云村原支书伍玉荣分别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018年1-3月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件,给予塘家村原支书陈英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紫云村党员唐恭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至2018年3月底,共清退扶贫领域违规补助资金53.55万元,其中清退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6户52万元,清退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户1万元,清退低保资金3000元,清退“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500元。
3、建立信访网络舆情台账。调查核实回复信访网络舆情案件27件(含6件重复),其中省委或省扶贫办交办2件,市委第三巡察组及县委巡察办交办13件,市委第十三巡察组交办3件,12317举报受理8件,群众来信来访1件。进村召开信访人和群众见面会5次,对每一个信访问题均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回复办理。
㈣问题整改情况
1、市委第三巡察组交办5个问题整改情况
①贫困村产业扶贫资金按人平1000元发放,没有真正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的问题。
制订了《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补助办法(草案)》,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程序,正在由村组织讨论实施。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②大坳村5组邓祥忠违规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问题。
已调查核实并清退邓祥忠易地搬迁补助资金5万元,下余4万元补助资金正在清退中。
③紫云村11组唐恭君危房改造存在违规的问题。
已调查核实唐恭君危房改造违规的行为,并立案查处,给予唐恭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已清退到位。但唐恭君2016年申报易地扶贫搬迁还有一座旧房没拆除复垦,还在整改当中。
④大坳村1组陈冬林房屋加层及超面积的问题。
已调查核实陈冬林房屋加层及超面积的问题。陈冬林本人愿意配合退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正在清退中。
⑤杉木坳村汪定成反映有车子的问题。
调查核实,汪定成的车子虽登记在其名下,但车子属其务工所在的公司所有,有公司购置车辆入账发票为证。
2、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交办基层组织建设6个问题和扶贫领域6个问题整改情况
基层组织建设问题①:抓党建工作意识欠缺。农村党支部书记在抓党建工作方面思想意识不够,主动性有所欠缺,如:大坳村支部书记陈年林。
整改落实情况:给大坳村党支部下发了整改交办函。2018年2月底前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基层组织建设问题②:党务村务公开形式单一。杉木坳村、紫云村脱贫攻坚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内容集中于公开栏上,没有结合村实际情况和群众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面对面地向干部群众公开。
整改落实情况:调整充实了杉木坳村、紫云村党务村务公开的内容。2018年2月底前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基层组织建设问题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党员参会率不高,全局37名在外务工经商党员不能按时参加村支部“三会一课”活动。
整改落实情况:详细安排部署,提前通知党员参会。2018年2月底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基层组织建设问题④:发展新党员工作严重滞后。基层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欠主动,大坳村、电站、舜皇岩、紫云村、塘家村等5个支部三年没有发展新党员。
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争取,将发展党员作为党建工作重点,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2018年2月底前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基层组织建设问题⑤:党费交纳不及时。党员不能按要求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离退休党员和外出务工党员主动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各支部党费交纳及时,没有拖欠党费。2018年2月底前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基层组织建设问题⑥:落实组织生活会方面。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不充分,自我批评不深刻、相互批评走过场。
整改落实情况: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2018年2月底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扶贫领域问题①: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的问题。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2个村4户5人存在“四类人员”:紫云村唐明政1人、唐公有1人、阳永美1人;塘家村陈常松2人。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有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群众有反映的村3个:紫云村、塘家村、杉木坳村。
整改落实情况:上述2个村4户5人已按要求进行清除;截止2017年12月,对杉木坳村原村支书陈汝合、紫云村原村支书罗良银、原村主任伍玉荣,塘家村原报账员胡其泉4人优亲厚友案进行立案查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留党察看两年处分3人,违规补助资金已全部退回。
扶贫领域问题②:紫云、江口、舜皇贫困村存在产业扶贫资金分配“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订了《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补助办法(草案)》,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程序,正在由村组织讨论实施。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扶贫领域问题③:扶贫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不及时。2015年第三批、2016年第一批、第二批产业扶持资金均在2017年7月底才拨付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制订了《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补助办法(草案)》,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程序。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扶贫领域问题④:大坳村邓祥忠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存在合户并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调查核实,责令邓祥忠清退2人易地搬迁补助资金9万元。2018年2月11日,邓祥忠户退出违规搬迁补助资金5万元,下余4万元,还在清退中。
扶贫领域问题⑤:2016年塘家村1组黄贵林、黄庚林与胡彩玉3户合建(3人为母子关系)易地扶贫搬迁户和大坳村1组陈铸明危房改造户均未装修入住就已验收并拨付补助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塘家村1组黄庚林与胡彩玉已装修入住,黄贵林装修进入扫尾阶段;大坳村陈铸明已装修入住。
扶贫领域问题⑥:大坳村1组陈冬林,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存在改造后违规加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调查核实,责令陈冬林整改并清退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资金还在清退中。
3、市委第三巡察组扶贫领域反馈2个问题整改情况
①将县里安排的2015至2017年产业发展扶贫资金69万元对舜皇、紫云、江口村三个贫困村的贫困户按人平1000元发放,没有真正用于扶持产业发展。部分村将扶持生产发展的扶贫资金用于支付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订了《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补助办法(草案)》,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程序,正在由村组织讨论实施。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②紫云村党支部书记伍玉荣利用职权于2016年为其女伍先梅谋取易地扶贫搬迁指标,退缴违规资金14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伍先梅贫困户在2017年7月按“四类人员”已清除。对伍玉荣立案查处,给予伍玉荣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规资金14万元已全部清退。
三、整改没到位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整改没到位的问题有3个,即:大坳村邓祥忠还有4万元易地搬迁补助资金没有清退到位;大坳村陈冬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还没有清退到位;唐恭君易地扶贫搬迁还有一座旧房没拆除复垦。
原因分析:客观原因主要是贫困户刚建了房或购了房,资金一时无法周转,跟亲戚朋友暂时借不到钱;主观原因主要是相关责任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得力,清退力度不够强,造成问题整改不到位。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相关责任人要提高思想意识,厘清整改责任,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完成问题的整改。
2、多措并举,完成违规补助资金的清退任务。做好上述2户贫困户的思想工作,讲清违规补助资金清退的政策和重要性。针对大坳村邓祥忠4万元易地搬迁违规补助资金的问题,一是从其旧房拆除复垦补助资金(2万元)中抵扣,二是从今年4月份管理局发放的毛竹经营利益分配资金(约0.8万元)中抵扣;针对大坳村陈冬林1.5万元危房改造违规补助资金的问题亦可从今年4月份管理局发放的毛竹经营利益分配资金(约0.5万元)中抵扣。此二个问题整改期限:4月20日前完成违规补助资金的清退任务。
3、继续做好唐恭君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工作。整改期限4月15日前完成旧房拆除复垦任务。
五、附表
1、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2、县委第一巡察组基层组织建设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3、县委第一巡察组扶贫领域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4、市委第三巡察组扶贫领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2018年4月4日
附表1: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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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清单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责任科室或单位 |
整改意见或要求 |
整改完成情况 |
完成时间 |
1 |
将县里安排的2015至2017年产业发展扶贫资金69万元对舜皇村、紫云村、江口村三个贫困村的贫困户按人平1000元发放,没有真正用于扶持产业发展。 |
唐隆平 |
陈美玉 |
局扶贫办 |
结合实际,制订产业扶贫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致富,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程序。 |
制订了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补助办法,正在由村组织讨论实施。 |
2018年2月底 |
舜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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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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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坳村5组邓祥忠违规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 |
蒋东新 |
陈满秀、奉燕秋 |
大坳村 |
核实原因,责令整改并清退2人搬迁补助资金9万元。 |
已清退补助资金5万元,下余4万元正在清退中。 |
整改中 |
曾祥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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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紫云村11组唐恭君危房改造存在违规。 |
蒋东新 |
陈满秀 |
紫云村 |
核实原因,责令整改并清退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将申报易地扶贫搬迁的旧房全部拆除复垦。 |
给予唐恭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已清退。但申报易地扶贫搬迁的旧房还有一座没拆除复垦。 |
整改中 |
4 |
大坳村1组陈冬林房屋加层及超面积。 |
蒋东新 |
陈满秀、奉燕秋 |
大坳村 |
核实原因,责令整改并清退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 |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还在清退中 |
整改中 |
曾祥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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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杉木坳村汪定成反映有车子的问题。 |
蒋东新 |
陈满秀、黄和平 |
杉木坳村 |
调查核实车子的问题,责令整改。 |
调查核实,车子属公司所有。 |
2018年3月底 |
胡学军 |
附表2:县委第一巡察组基层组织建设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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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清单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整改落实情况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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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抓党建工作意识欠缺。农村党支部书记在抓党建工作方面思想意识不够,主动性有所欠缺,如:大坳村支部书记陈年林。 |
党建办 大坳村 |
周云喜 |
易海林 唐海英 陈年林 |
给大坳村党支部下发了整改交办函。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
2018年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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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青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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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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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党务村务公开形式单一。杉木坳、紫云村脱贫攻坚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内容集中于公开栏上,没有结合村实际情况和群众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面对面地向干部群众公开。 |
党建办 紫云村 杉木坳村 |
周云喜 |
易海林唐海英 陈鹏飞蒋仲光 |
调整充实了杉木坳村、紫云村党务村务公开的内容,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
2018年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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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青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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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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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党员参会率不高,全局37名在外务工经商党员不能按时参加村支部“三会一课”活动。 |
党建办 各村 |
周云喜 |
易海林 唐海英 各支部书记 |
详细安排部署,提前通知党员参会。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
2018年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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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青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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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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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发展新党员工作严重滞后。基层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欠主动,大坳村、电站、舜皇岩、紫云村、塘家村等5个支部三年没有发展新党员。 |
党建办 大坳村等 5个支部 |
周云喜 |
易海林 唐海英 各支部书记 |
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争取,将发展党员作为党建工作重点,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
2018年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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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青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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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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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党费交纳不及时。党员不能按要求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离退休党员和外出务工党员主动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不高。 |
党建办 舜福居委会 |
周云喜 |
易海林 唐海英 阳永德 |
各支部党费交纳及时,没有拖欠党费。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
2018年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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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青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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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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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实组织生活会方面。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不充分,自我批评不深刻、相互批评走过场。 |
党建办 各支部 |
周云喜 |
易海林 唐海英 各支部书记 |
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
2018年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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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青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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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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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县委第一巡察组扶贫领域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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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存在的问题 |
具体问题清单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责任科室 |
整改意见或要求 |
整改完成 情况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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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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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的问题。 |
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2个村4户5人存在“四类人员”:紫云村唐明政1人、唐公有1人、阳永美1人;塘家村陈常松2人。 |
蒋东新 |
陈满秀、邓朝晖、陈鹏飞、陈英健 |
紫云村 |
2017年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时已上报县扶贫办清除。 |
已整改到位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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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青娥 |
塘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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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有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群众有反映的村3个:紫云村、塘家村、杉木坳村。 |
蒋东新 |
陈满秀 |
纪检监察室 |
对4名村干部已立案查处。 |
已整改到位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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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存在产业扶贫资金分配“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问题 |
紫云村在2015-2016年发展产业扶贫资金分配问题上,对所有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目前只能按1000元/人的标准暂时发放,没有针对贫困户的产业项目进行区别对待。 |
唐隆平 |
陈美玉 |
扶贫办 紫云村 |
制订产业扶贫项目资金补助标准或办法,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致富,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程序。 |
制订了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补助办法,正在由村组织讨论实施。 |
2018年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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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东新 |
陈满秀 |
舜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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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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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扶贫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不及时 |
2015年第三批、2016年第一批、第二批产业扶持资金均在今年7月底才拨付到位。 |
唐隆平 |
陈美玉 |
扶贫办 舜皇村 |
完善项目申报程序,及时上报县有关部门验收拨款,并长持坚持。 |
制订了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补助办法,正在由村组织讨论实施。 |
2018年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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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祥征 陈鹏飞 |
紫云村 |
附表3:县委第一巡察组扶贫领域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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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存在的问题 |
具体问题清单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责任科室 |
整改意见或要求 |
整改完成情况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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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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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存在合户并户的问题 |
大坳村邓祥忠,申报协议时间为2016年5月9日,户口为7人,经查询户口8人,其中2016年9月6日入户4人,2017年5月22日入户2人。 |
曾祥刚 |
奉燕秋 |
大坳村 |
核实原因,责令整改并清退2人搬迁补助资金9万元。 |
已清退补助资金5万元,下余4万元正在清退中。 |
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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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村4组李荣姣、2组廖继林、江口村1组李海林、江口村9组李龙金存在申报在先,合户并户在后的问题。 |
唐隆平、蒋东新 |
陈满秀、阳友国 |
紫云村 |
核实原因,责令整改。 |
已整改到位 |
2018年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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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木坳村4组文怀军、8组张育荣、舜皇村1组邓解兰存在申报在先,合户并户在后的问题。 |
胡学军 |
黄和平、周才会 |
杉木坳村 |
核实原因,责令整改。 |
已整改到位 |
2018年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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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万里 |
舜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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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户和危房改造户未达到入住要求,且户主未入住就验收通过并拨付补助款的问题。 |
大坳村陈铸明,家庭人口6人,2016年5月申报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已验收补助资金1.5万元已拨付,尚未入住。据调查,该户新建的房屋2015年已经动工建设,巡察组检查时该房屋主体基本完工,正在装修但未达到入住条件,陈铸明一家现住在新房后面一栋砖混结构的2层楼房内(约200m2),陈铸明存在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时间和实际建设时间不符,且在未达到入住条件的情况下获取补贴资金的问题。 |
曾祥刚 |
奉燕秋 |
大坳村 |
督促装修入住 |
已整改到位 |
2018年3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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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家村1组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户黄贵林、黄庚林与胡彩玉3户合建(母子关系),房屋主体完工未装修,二三楼均未入住就已验收并拨付补助资金。 |
阳青娥 |
邓朝晖 |
塘家村 |
督促装修入住 |
已整改到位 |
2018年3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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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存在改造后违规加层的问题。 |
大坳村陈冬林,2016年5月申报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3月验收,补助资金1.5万元已拨付,已经入住。但该户现房为新建的砖混结构2层楼房(面积约240-260m2),二楼及房屋外墙正在装修;据陈冬林爱人介绍,第二层是2017年4、5月份修建的。 |
曾祥刚 |
奉燕秋 |
大坳村 |
核实原因,责令整改并清退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 |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还在清退中 |
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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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市委第三巡察组扶贫领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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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问题清单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责任科室 |
整改意见或要求 |
整改完成情况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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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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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县里安排的2015至2017年产业发展扶贫资金69万元对舜皇、紫云、江口村三个贫困村的贫困户按人平1000元发放,没有真正用于扶持产业发展。部分村将扶持生产发展的扶贫资金用于支付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的问题。 |
唐隆平 |
陈美玉 |
扶贫办 紫云村 舜皇村 |
制订产业扶贫项目资金补助标准或办法,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致富,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程序。 |
制订了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补助办法,正在由村组织讨论实施。 |
2018年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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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云村党支部书记伍玉荣利用职权于2016年为其女伍先梅谋取易地扶贫搬迁指标,退缴违规资金14万元的问题。 |
蒋东新 |
邓朝晖 陈满秀 |
纪检监察室 |
对伍玉荣立案调查,删除伍先梅贫困户,清退违规补助资金14万元。 |
伍先梅贫困户在2017年7月按“四类人员”已清除。对伍玉荣立案查处,给予伍玉荣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规资金14万元已全部清退。 |
2017年10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