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15-0002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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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1年,并于2011年由垂直管理变更为地方政府管理,主要承担全县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 主要职责
(一)监督实施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及相关审批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保健食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及相关审批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
(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八)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九)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十)依法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负责全县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依法抽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以及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组织、指导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依法检验食品、药品质量及其他业务科研工作。
(十三)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食品、医药产业政策。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二)食品化妆品监管股(三)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四)餐饮食品稽查股(五)药品器械稽查股
三、领导班子
局长:文百炼
副局长、副书记:龙华
副局长、纪检组长:叶跃玲
副局长:易凌辉
副局长:蒋晖萍
党组成员:李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