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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3-00896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10-24
名称: 东安县人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文号 :    
东安县人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2023-10-24 16:00
  • 来源: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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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人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项目大类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审核重点
1 行政许可类决定 拟作出责令停业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责令停业行政许可决定书(代拟稿》《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代拟稿)及其情况说明 责令停业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是否清楚和理由是否适当、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
2 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提出陈述、申辩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申请书》《核查笔录》《陈述(申辩)笔录》《行政许可决定书(代拟稿》 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备、现场调查核实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是否告知并听取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
3 经听证程序(专家评审等)审查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申请书》《核查笔录》《行政许可听证笔录》《专家评审讨论记录》《行政许可决定书(代拟稿》 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备、现场调查核实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是否对听证进行公告、举行听证和专家评审的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准确、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
4 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认为应当提请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申请书》《核查笔录》《行政许可决定书(代拟稿》及其情况说明 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备、现场调查核实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认定事实是否准确、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
5 行政处罚类决定 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决定;没收财务金额较大的。 《调查终结报告》《陈述申辩笔录》《行政罚没决定书(代拟稿)》和相关证据资料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6 拟做出责令停业决定的。 《调查终结报告》《陈述申辩笔录》《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和相关证据资料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7 拟做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的。 《调查终结报告》《陈述申辩笔录》《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和相关证据资料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8 经听证程序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调查终结报告》《陈述申辩笔录》《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和相关证据资料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9 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认为应当提请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处罚决定。 《调查终结报告》《陈述申辩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据资料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处罚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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