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1-0041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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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先生:
您于2020年12月29日向省委第五巡视组反映要求县人社局将“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岗位工作的信访事项,已由省委第五巡视组通过县信访联席办交办给我局落实办理。该件收悉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以局事业单位管理股为主的调查组对您反映的诉求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
2018年起“三支一扶”人员被安排在县人社局做辅助工作,本来应安排到乡镇工作,但一直未安排。现要求县人社局将“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岗位工作。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东安县2018年至2020年共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3人,其中2018年6人,2019年4人,2020年3人。
1、2018年6名“三支一扶”人员见习期两年(没有入编)服务单位分别为:县委组织部2人(伍文超、陈一凡)、县委办1人(陈俊)、县人社局2人(蒋小云、邓臻),县工伤保险中心1人(胡宇迪),截至目前,2018年的6名人员服务期已满,其中胡宇迪、蒋小云已考录为国家公务员,陈俊、陈一凡已按政策办理入编手续到白牙市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邓臻已按政策办理入编手续到横塘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伍文超已按政策办理入编手续到井头圩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2、2019年至2020年7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单位为县人社局(唐思、陈俐成、陈文竹、唐拓坤、唐鹏、陈芝、荣丽文)。
三、处理意见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局党组于2021年1月8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三支一扶”人员到乡镇服务事项。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发〔2018〕6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九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发〔2019〕4号)等相关文件及要求,局党组决定将2019年至2020年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安排到各乡镇服务。具体人员及服务地为东安县白牙市镇:陈俐成、唐拓坤;东安县井头圩镇:唐思、唐鹏;东安县芦洪市镇:陈文竹、陈芝;东安县石期市镇:荣丽文。
截止到2021年1月13日,我县2018年至2020年13名“三支一扶”人员均已安排到各乡镇岗位工作,按照相关文件和要求已全部整改到位。今后我们在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时,尽量将他们安排到“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的一线进行见习锻炼,确保他们较快的进入工作角色并服务于基层。
感谢您对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