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6-0127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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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承接东安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平台建设及管理运营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44号)等文件精神,高质量完成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根据东安县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精神要求,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 ”的原则,面向社会遴选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建设及管理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实现乡村振兴和服务“三农”为目标,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为主要内容,通过整合资源,逐步建成覆盖全县、功能齐全、规范有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二、服务内容
负责组织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资料审查、合同签订、价款结算、交易鉴证、资料管理、政策咨询、监督管理、培训指导等工作。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核验交易标的权属、受让方资格、土地规划和用途等交易资料和信息,组织招标和采购项目预决算。
三、遴选条件
1.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熟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功能、系统维护、人员培训、数据存储、网络安全等业务,能够对“平台”运营工作提供远程和现场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与维护等服务;
3.熟悉农村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了解交易流程、交易规则和行为规范等;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保密制度,在政府、银行及相关服务中无不良记录 ;
5.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资金实力,有开发运营农村产权交易专用软件等平台的能力,有较强的专业团队,能充分胜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各项工作;
6.具有类似从业经验和案例的优先 ;
7.同意在东安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指导下承担服务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凡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接东安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运营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于2026年7月16日前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装订胶封一式3份交到东安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东安县人力资源局3楼317室)。申报材料格式详见《附件一》。二)核查评审
(二)核查评审。遴选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评分,得分数最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确定为承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平台建设及管理运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二》。
(三)网上公示。评审结果将在东安县政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承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平台建设及管理运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四)签订合作协议。承接单位与东安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签订合作协议。本次服务期限为20年。
联系人:杨卫平 联系电话:18974636143(经本人同意公开)
东安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