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5-0115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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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安县农业保险创新项目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需求,提升我县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提高农业保险质量,根据省厅安排,现公开遴选2025年东安县农业保险创新试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东安县2025年农业保险创新试点项目主要支持蔬菜保险创新试点,项目资金30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遴选一家保险机构实施,实行先建后补。支持创新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和价格保险等产品,创新农作物气象指数保险等产品,创新一二三产业融合综合保险、绿色农业综合保险等产品,创新农业大灾保险,探索 “保险+信贷”、“保险+担保”等金融工具联动模式,以及其他符合我县蔬菜产业发展的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支持农业保险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精准承保、理赔等创新服务。
二、遴选原则
1.承保机构以创新能力、服务能力为基本导向和前提,结合我县农业实际情况,制定农业保险创新项目实施方案,坚持择优选择。
2.承保机构应立足于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且在行业范围内具有代表性、前瞻性和引领性。
3.申报项目应具备广泛的市场认可度,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清晰,举措可行,步骤完备。
三、参加项目遴选的承保机构条件
1.参选机构需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共同核准具备农业保险经营资格的省级保险机构授权的县级分支机构;
2.参选机构应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管理部门,至少配备2名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核损理赔和风险管理能力,在东安有固定办公场所;
3.具备覆盖项目实施区域的基层服务能力,能够通过自有网点、合作协议或线上服务等方式,确保承保、定损、理赔等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相应证明;
4.具备完善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体系,内控管理良好;
5.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的,以及因其他问题取消财政补贴资格的,禁止参与遴选。
6.本遴选事项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四、提交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遴选响应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加盖公章的机构农业保险管理正式制度文件及相关材料;
4.机构承诺其真实性的经营情况声明函(含理赔效率);
5.加盖公章的2025年东安县农业保险创新项目遴选申报表 (一式五份)
五、遴选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资格合格的参选保险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对各响应保险机构进行现场提问及方案优化澄清(针对入围机构)。遴选评审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人另行通知。
评审因素及权重:实施方案的创新性与可行性,40%;机构服务能力与网络覆盖,20%;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性,15%;资金使用效率,25%)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从即日起截止2025年11月26日17 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有意参加遴选的机构可提供纸质材料至东安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综合服务中心一楼)。
七、遴选人信息
1.遴选人名称:永州市东安县农业农村局
2.遴选人地址:永州市东安县舜皇大道 35号
3.联系人:郭和林
4.联系电话:18107465916(经本人同意公开)
附件:2025年东安县农业保险创新项目遴选申报表
永州市东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
东安县农业保险创新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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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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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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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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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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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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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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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周期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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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规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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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补贴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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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户自筹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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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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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新 性 说 明 |
(需详细列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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