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5-0111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东安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和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安排情况公示
东安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湘财预〔2025〕76号、湘财预〔2025〕93号、湘农发〔2025〕3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共727万元。其中:
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39万元,分别是易地搬迁后续扶持25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任务314万元。
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388万元,分别是老区发展15万元、庭院经济100万元、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5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123万元。
二、项目计划安排情况
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39万元,安排项目3个,其中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1个25万元,由县发改局负责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项目2个,即产业发展项目1个(2025年三季度小额贷款贴息47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2025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267万元),由我局帮扶股负责实施。
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388万元,安排项目4个,其中老区发展15万元由县民政局负责实施;庭院经济100万元,由我局发展规划股负责实施;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50万元,由我局县域经济和农促股负责实施;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123万元,由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负责实施。
(详见附件《东安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完工后,由县直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东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1日
附件:
东安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第一批省级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表
序号 |
项目实施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财政专项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县发改局 |
东安县 |
易地搬迁后扶 |
2025年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 |
25 |
中央 |
2 |
农业农村局 |
东安县 |
产业发展 |
2025年三季度小额贷款贴息 |
47 |
中央 |
3 |
农业农村局 |
东安县 |
巩固三保障成果 |
2025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 |
267 |
中央 |
4 |
民政局 |
东安县 |
老区发展 |
2025年老区发展项目 |
15 |
省级 |
5 |
农业农村局 |
东安县 |
产业发展 |
2025年高质量庭院经济试点资金项目 |
100 |
省级(5个村,20万元/村) |
6 |
农业农村局 |
井头圩镇 川岩乡 |
乡村建设行动 |
东安县井头圩镇石板铺村、川岩乡白牙水村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奖补资金 |
150 |
省级(石板铺村100万元、白牙水村50万元) |
7 |
农业农村局 |
东安县 |
产业发展 |
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
123 |
省级 |
合计 |
|
|
|
|
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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