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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16-00065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南桥镇 发文日期: 2016-01-10
名称: 南桥镇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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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镇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
  • 2016-01-10 08:59
  • 来源: 东安县南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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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镇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南桥镇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确保农村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南桥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新办法,因村制宜、发挥优势,完善政策、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村级不同的资源禀赋,探索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2015年,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比上一年度增长8%,实现两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目标,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稳定性可支配收入,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

三、发展思路

各村要在认真总结和借鉴近年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资产经营、资源开发、产业互动、服务创收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加快土地有序流转,盘活农村土地存量。土地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村级集体组织最主要的资源。要顺应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趋势,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田,加快土地流转,合理开发集体土地资源,使土地这一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得到最优配置,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要按照“政府引导、法人投资、企业经营、产业化开发”的思路,大力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使土地流转从以前单一的农户之间的流转向农业企业、工商企业、科技人员、专业大户等参与流转转变,切实提高土地流转实效。二是要根据现有政策规定,按照“自愿有偿、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签订合同和备案”的原则,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和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每村流转土地不少于200亩,确保土地流转租赁收入不低于1万元。对于村集体统管或农户承包的荒山、荒水、荒地、荒滩等“四荒”资源,可鼓励经营管理能手、种养大户进行规模经营,或采取反租承包、合股经营的形式进行开发。也可由村集体统一牵头,招商引资或联合农户参股开发,创办农业基地,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二)盘活村级闲置资产,激活村级集体经济活力。村级集体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定量的固定资产,如土地、房屋等,一些村还有企业遗留资产,盘活这些闲置资产,对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闲置的办公楼、厂房、设备等集体资产,要积极整合,以公开招标形式实行买断、租赁经营,或以投资入股形式参与企业经营,提高闲置存量资产的利用率。也可通过将集体资产租赁、出售、拍卖、招商引资搞开发、兴办企业等措施,盘活村级闲置资产,这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避免集体资产流失、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三)利用资源优势,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按照“乡抓产业、村抓特色”的发展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结合各村实际,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引导农民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一村一品”。

同时,农业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要与农村产业经营相结合,创建“支部+协会”等各种服务体系,在种养业等方面为群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有偿服务,帮助农民解决农户或养殖户“想的是致富,盼的是服务,缺的是技术,愁的是销路”问题,通过有偿服务的形式增加集体收入。

(四)鼓励村集体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为农户提供生资供应、技术指导、产品销售、商标使用、信息提供等服务中获取收益。鼓励村集体以土地经营权、资产、资金、知识产权参股由能人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合作社的分配中获取收益。鼓励村集体组建劳务输出、保洁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获取服务性收入。鼓励村集体依托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创建“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在为企业、农户提供服务中获取收益。

四、创新机制

(一)不断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按照“五议五公开”(村民建议、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提议事项公开、审议程序公开、决议结果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办理结果公开)的要求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经营方式,签订经济合同。村集体以“三资”入股的,必须把好折股量化关、制定章程关、收益分配方案关、集体“三资”监管关。集体统一经营的项目,必须明确经营者的经济责任,推行资产抵押和经济担保制度,依法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兑现合同,确保集体收益权。

(二)逐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落实村企分开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村级独立兴办或参股的经济实体必须独立建账、独立核算,防止新增村级债务。村级领办的专业合作社要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建账建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属经济实体的财务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坚持持证上岗。完善村级资金财务“双代管”制度,规范“双代管”操作程序,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坚持村级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

(三)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全面清理村级债权、债务和担保,对不良债务要通过收欠还债、核销减债、拍卖还债、划转冲债、减息止债等多种途径进行有效化解。对村级债务达到一定规模的村,要实行动态监测,落实化解村级债务的目标责任制。村级各类组织不得擅自出借资金,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严禁发生新的不良债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提供组织保障。加强领导,相互协作,强力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文嵩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湘明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它党委班子为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各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对各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领导,做好指导工作和提供信息服务;村支部要做好思想发动,加强领导,严格监督;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认真谋划好经营、发展,加强对集体资金的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依章理事,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范、可持续的、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

(二)队伍配强配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要有一支专业队伍,每村成立3至5人的领导小组主抓。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形成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能带领农民致富的村级干部队伍。

(三)必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眼光要放宽广一点,在选人用人上大胆创新,让更多的能人参与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中来。

(四)探索一种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要考虑村集体、全体村民、经营者等几方面的利益,既要做到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要确保村集体资产的安全性。

(五)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有发展规划,有发展项目,有预期目标,有完善制度,有具体措施,有考核奖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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