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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15-00016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南桥镇 发文日期: 2015-06-19
名称: 南桥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年度计划
文号 :    
南桥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年度计划
  • 2015-06-19 03:12
  • 来源: 东安县南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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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年度计划

2015-2020年)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镇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夯实农村工作的物质基础,更好地为民办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确保农村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湘发[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南桥镇实际,制定我镇2015-2020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与时俱进,转变观念,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注重体制创新和思路创新,立足和挖掘本地资源优势,盘活村级集体现有资产,因地制宜发展经济项目,在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帮助村级集体经济走上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目标任务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必须站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坚持“村级主导、市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培植典型、示范带动,整体联动、部门配合”的原则,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目标是:2015年全镇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的村所占比例要达到25%;2016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的村所占比例要达到40%;2017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的村所占比例要达到60%;2018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的村所占比例要达到80%;2019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的村所占比例要达到90%;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的村所占比例要达到100%。

  年度计划具体村名单附后。(附件一)

  三、发展思路

  各村要在认真总结和借鉴近年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经验的基础上,采取资产经营、资源开发、产业互动、服务创收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依托集体土地,发展集体经济。土地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村级集体组织最主要的资源。各村要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田,依法加快土地流转,合理开发集体土地资源,使土地这一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得到最优配置,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按照“政府引导、法人投资、企业经营、产业化开发”的思路,大力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使土地流转从以前单一的农户之间的流转向农业企业、工商企业、科技人员、专业大户等参与流转转变,切实提高土地流转实效;根据现有政策规定,按照“自愿有偿、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签订合同和备案”的原则,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和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有形市场,逐步扩大土地流转面积,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集体土地利用效益,增加集体收入。

    (二)依托现有资产,发展集体经济。将闲置的校舍、村办公房的门面等具体资产,以股份合作、有偿转让、租赁等形式,兴办商贸、餐饮等集体经营项目,实现集体资产保质增值。有村办企业厂房、机器设备以及林场等村级集体资产的要加强管理,以招标、租赁或入股的形式参与企业经营,盘活村级闲置资产,激活村级集体经济活力。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

   (三)、依托项目建设发展村级经济。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市政策走向,积极做好项目对接和争取工作,力争有更多的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进入国家和省市盘子。加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建设、乡村生态旅游、休闲观光等方面的招商力度,不断探索农业招商引资的新渠道、新办法。积极引进有实力的投资者带市场、带资金、带技术创办现代农业项目,由村集体出土地、出资产,企业出资金、出管理、包市场,村集体不参与管理、不举债,只以土地收取固定回报,发挥村企双方的优势,以增加村集体收入。  

  (四)依托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集体经济。依托村集体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农产品购销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开展农产品产供销经营服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增加集体收入。对于经济薄弱的村,要探索走合作创收的路子,采取入股等形式,整合力量进行创收。有条件的村要提供以农资部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联手,采取“支部牵头、党员带头、农户参股、公司运作等”模式,逐步形成“支部+协会”、“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等形式的农业产业化服务网络,在信息、技术、农资、销售等方面为农民提供服务,增加集体收入。各村要紧紧围绕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中心,深入开展“一村一品”创建活动,大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四、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人员如下:

  长:文  嵩(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湘明(镇 长)           

  员:邓  峰(人大主席、纪委书记)

魏纯发(政协联工委主任)

王远志(政法委员)

刘启林(武装部部长)

  静(党政办主任)

吴又龙(人大副主席)

彭久德(财政所长)

  勇(经管站长)

谭小平(国土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张静同志兼任,办公室和督查组工作人员从其他部门抽调。

  五、工作要求

  1、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计划。各村要围绕上述目标任务,从自身实际出发,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出发展本村集体经济的实施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在年内圆满完成。在制定计划时,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效益,不留包袱”的原则,立足当地资源,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兴办投资少、见效快、易管理的经济项目。

   2、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法律支持力度,加大资金、技术扶持开发力度,加快交通、水利、通讯、供电、供水、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生产和投资环境,为村委会扩大开放,发展集体经济创造有利条件。

    3、加强财务监管。坚持和完善“村账镇代管”制度,强化镇村级活动中心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财务规范化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坚持一年一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逐步化解旧债。

    4、加强民主监管。抓好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工作,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坚持按季逐项逐笔及时规范公布,对村级年度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建和村内筹资筹劳实行预决算。

    5、实行党政机关部门与村委会定点挂钩帮扶制度。按照市、县委的要求,开展市、县直单位、镇机关帮扶定点村开展建整扶贫工作,后盾单位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充分发挥在技术、人才、资金、信息上的优势,积极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出资出力出策略,全力帮扶,增强村级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不达标不脱钩。同时,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帮助村委会出点子、找路子、谋发展,解决实际问题。

  中共南桥镇委员会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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