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12-0002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南桥镇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南桥镇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党政领导班子
责 任 分 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在廉洁自律上建设一支群众信得过,领导放得心的好班子。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以及《2012年南桥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党政领导班子责任分解如下:
一、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
1、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目标要求。
2、及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联系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把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指导。
3、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每年专题分析一次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对各种不廉洁行为进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5、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等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
6、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不定期地对各村支部和镇直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
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镇党委领导班子要加强内部相互监督并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要积极配合上级组织查处。积极改善执纪执法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执法执纪工作顺利进行。
8、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南桥镇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并狠抓落实。
二、镇政府领导班子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2、结合南桥实际,针对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失职渎职行为。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继续抓好商业贿赂、教育乱收费、公路水上“三乱”、医药不正之风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政令畅通。
3、认真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加强对全体公务人员的教育,严格公务人员的管理,强化对政府部门及办事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依照县委《关于加强对科级党政正职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落实。
4、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继续抓好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三项改革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努力树立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
5、积极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任务。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专题分析,防止和纠正各种违规违纪问题。
6、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法纪的严肃性。政府领导班子内部要加强相互监督并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要积极配合上级组织查处。要帮助执纪执法机关不断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办案经费。
7、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具体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应共同履行的职责
1、主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目标和要求。
2、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镇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决策决定,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
3、坚决制止和纠正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支持执纪执法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4、积极参与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班子成员的互相监督,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发现班子成员有腐败问题,及时向书记、镇长或上级组织报告。
5、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如实报告本人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6、对本人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的情况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发生腐败问题。一旦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要及时找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要报告书记或镇长组织查处。
7、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登记、公务接待、住房、配备和使用小汽车、出国(境)等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8、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
9、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四、镇党委、镇政府班子成员各自职责
党委书记文嵩: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监督。
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湘明:协助书记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监督。
纪委书记、人大主席邓峰:负责全镇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书记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监督,并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大、移民、交通、财政、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
组宣统委员、政协工委主任魏纯发:负责党群、组织、统战、宣传、国土、城建、科技工作、老龄、关工委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并通过镇政协监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启林:负责武装、农林水、畜牧、防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源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王远志:负责政法、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
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张静:负责党政办公室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
人大副主席吴又龙: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
主题词:党风 廉政建设 责任书 共印50份
抄送: 县纪委、镇党政领导
中共南桥镇委员会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