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3-0029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东安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的工作任务,确保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使信息得到有效公开,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我局主要通过东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对信息进行日常公开,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49条。公开信息主要反映林业工作进展情况、工作动态、作风建设、工作亮点、林长制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林长制改革工作进展及成效、行业资讯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未收到个人、公司、企业或社会团体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政务信息工作融入到推动林业工作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来,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及时清理规范文件发布制度,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二是强化领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健全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三是加强重点内容公开。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特别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各项林业政策、惠农工程等热点、焦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全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林业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和12345政府热线受理平台,完善群众诉求,及时回复“12345”政府热线。根据具体信息内容和性质,探索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和监督机制,督促信息发布股室遵循“谁公开,谁负责,谁保障”的原则,对所发布信息实行初审、复审,确保发布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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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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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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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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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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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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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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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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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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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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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 收费 |
0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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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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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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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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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泛性、时效性、便民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二是政务公开不及时,信息的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
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确保政府公开信息数量的同时,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覆盖面,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来源,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
东安县林业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