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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2-00210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2-01-30
名称: 东安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    
东安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01-30 09:06
  • 来源: 东安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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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要求以及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安排部署,我局积极落实贯彻上级要求,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确保部门信息公开化、常态化,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写和公布工作。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主动公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切实加强政务信息依法公开。2021年我局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71条,其中行政许可类371条,行政处罚类62条,无一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做到了及时、高效、全面。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公开部门相关信息,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核”的原则,建立了由主管领导审核,专人负责信息收集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到多角度、全方位公开。一是通过LED显示屏、宣传展板、印发材料等形式,定期公布我局的日常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文件、主要业务信息等内容;二是坚持网上公开,安排专人及时整理相关公开材料,随时根据日常工作需要、上级相关要求及群众申请需公开内容及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力争做到公开及时,内容详实、条例清晰、操作简单。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对林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股室,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高标准高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东安县林业局

                                              2022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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