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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00000001/2024-0034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 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永州市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涉永问题整改方案》,针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我县对照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参照省级层面问题销号程序,现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5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联系:东安县科工局。联系电话:0746-4212341;地址:湖南省东安县白牙市镇官田路与舜皇大道交汇处(原东安明珠售楼部)。 东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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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关于省人大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反馈问题 |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完善生态环境、经 济技术政策,在严格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确保环境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大力支持企业发展,促进循环经济特别是循 环工业园区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问题。 | 县科工局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
2 | 整改目标 | 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化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全县碳达峰工作。 | |
3 | 整改措施 | (一)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经实地踏勘、调查研究和分析 的基础上,于2023年5月编制完成了《东安县产业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 (二)全面推行绿色制造,走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助力“双碳”目标实现。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的有关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三)根据《湖南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加大新能源公务用车采购力度。 (四)制定《东安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县碳达峰工作。 | |
4 | 整改效果 | (一)制定园区循环化改造方案。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湘 发改环资[2022]165 号)、《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 南》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一是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经实地勘察、调查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于2023年5月编制完成了《东安县产业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 (二)积极推进绿色体系建设。近年我县为响应国家号召, 开始全面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今年我县推荐创建省级绿色工厂1家,省级绿色园区1家 。截至目前,东安县获评省级绿色工厂1家,绿色园区1家。 (三)根据《湖南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加大新能源公务用车采购力度,我县组织采购了一批新能源公务用车。 (四)推动全县碳达峰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 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区碳达峰工作,东安县于2023年11 月9日印发了《东安县碳达峰实施方案》。优化调整全区产业 结构、能源结构,推广应用低碳技术,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确保2030年实现碳达峰。 | |
5 | 县级申请验收销号意见 | 经报请有关领导同意申请验收销号。 | |
6 | 市级验收销号意见 | 经报请有关单位核查,同意验收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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