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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6-00377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6-01-23
名称: 关于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不严不实”整改销号的公示
文号 :    
关于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不严不实”整改销号的公示
  • 2026-01-23 08:58
  • 来源: 科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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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不严不实”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的要求,针对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不严不实”问题,东安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强力推进。针对共性问题,我县集中力量抓整改,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参照省级层面问题销号程序,现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20261月22-20261月28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联系: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746-4212341;地址:湖南省东安县白牙市镇官田路与舜皇大道交汇处(原东安明珠售楼部)。

                             中共东县委

东安县人民政府

                                    2026122

东安县关于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不严不实”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反馈问题

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不严不实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全面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退

出。

整改时限

2025年6月

整改完成情况

1、系统排查落实成效。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县内的工业企业全面排查工作,其中包含重点排查的4家铁合金企业,累计出动排查人员20人次,在排查过程中,发现落后产能问题1个,已全部记录并及时进行深入核查。对已关停退出的落后产能企业完成复查,未发现恢复生产迹象。现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持续巩固。

2、依法关停任务的执行。经现场核查,发现石期市镇清水湾电站内有一家土坩埚拉丝生产玻璃纤维企业,该企业属于强制淘汰范畴,针对核实的问题,我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停电处理,迅速交办石期市政府和企业,该企业已自行拆除,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完成了处置。

3、构建可持续性的长效机制。组织成立东安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专班,负责全面指导和开展全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同推进全县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坚决遏制反弹现象。

县市区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

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

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意见

县委书记签字:

县长签字:

                              

验收销号意见

公示情况

市直牵头督导和验收单位意见

(签字)

     

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意见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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