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6-00377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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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不严不实”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的要求,针对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不严不实”问题,东安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强力推进。针对共性问题,我县集中力量抓整改,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参照省级层面问题销号程序,现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22日-2026年1月28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联系:东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746-4212341;地址:湖南省东安县白牙市镇官田路与舜皇大道交汇处(原东安明珠售楼部)。
中共东安县委
东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2日
东安县关于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不严不实”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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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不严不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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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依法依规全面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退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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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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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1、系统排查落实成效。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县内的工业企业全面排查工作,其中包含重点排查的4家铁合金企业,累计出动排查人员20人次,在排查过程中,发现落后产能问题1个,已全部记录并及时进行深入核查。对已关停退出的落后产能企业完成复查,未发现恢复生产迹象。现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持续巩固。 2、依法关停任务的执行。经现场核查,发现石期市镇清水湾电站内有一家土坩埚拉丝生产玻璃纤维企业,该企业属于强制淘汰范畴,针对核实的问题,我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停电处理,迅速交办石期市政府和企业,该企业已自行拆除,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完成了处置。 3、构建可持续性的长效机制。组织成立东安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专班,负责全面指导和开展全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同推进全县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坚决遏制反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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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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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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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意见 |
县委书记签字:
县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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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销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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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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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牵头督导和验收单位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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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