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15-0007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D0105-00301-2015-009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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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改革方案
根据《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安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政办发[2011]63号)的要求,结合县经信委的实际,现设立机构和人员编制改革方案如下:
一、推进新型工业化办公室(加挂综合法规室、党委办公室)
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实施新型工业化有关项目的审批、核准、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新型工业化的工作进行考核、督查;负责综合分析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情况;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工业园区建设。
协助委领导抓好工业招商。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
综合分析工业系统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参与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研究和制定中长期规划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承担对外宣传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及市经信委提供政务信息。组织工业系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协调,并对有关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拟定工业系统行业规定制度,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审查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办本委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协助党委领导处理日常党务工作,组织群教活动有关汇报材料。
配备人员二人。
二、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维稳、社会综合治理、值班、上传下达、接待、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车辆、办公设施管理、机关食堂事物及会议组织等工作。
协助委领导抓好创文工作,确定二人为创文专职值班员。
配备人员四人。
三、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承担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与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拟订鼓励创业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创业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积极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协调和规范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建设,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导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配备人员二人。
四、经济运行股(加挂电子信息产业办公室、技术改造办公室、科技与资源综合利用股)
负责全县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汇总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数据;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工作,并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拟订工业、信息化及相关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参与审核重大投资项目,承担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计划及重大项目;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承担财政性投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及市场管理;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软件产业及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指导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拟订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组织全县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协调、指导互联网域名的使用;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全县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依法管理数字认证服务机构。
拟订全县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信息通信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国家高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管理县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推进全县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
承担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行业相关规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软件项目;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工作,指导生产力布局,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投资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按规定权限做好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领域省、市、县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综合平衡研究提出县级资金安排预算。
组织拟订全县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作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协同推广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的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负责包装和室内装饰业的行业管理。
协调电力、煤炭、石油等重要生产运行要素的供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电力、煤炭、石油、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拟订全县电力工业改革方案及相关的实施办法。研究提出近期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编制、审定年度发电、用电计划,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负责全县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和电网运行的重大问题。
配备人员三人。
五、政工室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队伍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工程、经济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
负责本系统的工青妇工作。
配备人员一人。
六、东安县电力执法大队(加挂东安县墙体材料改革、散装水泥办公室)
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行使电力行政许可、电力监督检查、电力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理电力市场纠纷、发布电力市场信息;研究提出电力价格政策方面的意见,参与电价整顿、改革及管理工作;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实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限制、淘汰实心粘土砖规划;负责指导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负责按规定征收、管理专项基金;负责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的信息交流、统计和宣传教育;负责协调解决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发展散装水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编制本地区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按规定征收和管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负责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及信息交流、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做好本地区预拌混凝土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电力执法经费自谋,确保每年不低于叁万元。
配备人员二人。
七、纪检监察室(加挂财务室)
出纳兼任计生专干。
配备人员二人。
八、国企改革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国企改革日常事务工作。
配备人员二人。
各股室负责人经民主推荐,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股室工作人员实行双向选择。
东安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0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