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0000001/2012-00197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D0105-00404-2012-040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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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教通〔2012〕37号
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 知
东安一中、耀祥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8〕79号)和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永教通〔2012〕37号)精神,现将2012年我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在县学业水平考试协调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根据县教育局统一的部署,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考试的各项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工作安排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自4月1日开始启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确保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
(一)正考工作
1.正考报名
(1)报名对象: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09〕13号,以下简称《学籍管理办法》)规定,2010级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应报名参加正考。
(2)报名时间及程序:4月1日~10日,学生凭本人身份证报名,各普通高中在审查学生报考资格、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并汇总后,按照隶属关系通过“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管理系统”)将考生信息上报到县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学考办”)。4月15日前,县教育局对学校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复核、汇总并上报至市教育局。4月20日前,市教育局对市直学校和各县区上报的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后汇总报省学考办。若市学考办审核时,发现报名人数与本学校在籍学生人数差距较大的,各学校要查明情况并向县、市教育局作书面报告,以便市学考办向省学考办做出书面说明。考生信息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删除,逾期一律不予补办报名手续。
(3)报名费收缴:在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4月10日前各学校务必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教〔2010〕53号)核定的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并按隶属关系上缴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上缴省、市、县的经费,各学校以校为单位,按照每生73.5元的标准,在4月10日前到东安县政务中心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交好,随后将缴款回执单交至东安县教育局财会室。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每生126元,其中上交省厅每生45元,市教育局每生22.5元,县教育局每生6元(用于总保密及试卷接送),考点学校每生52.5元(用于学考的各项开支费用)。
2.组考工作
(1)职责分工:学业水平考试组考工作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考务工作细则》)要求组织实施,省、市、县和学校分级负责。
(2)考点设置:原则上考点设在当年的高考考点学校。各考点在当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组考工作。考点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等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执行,并对组考所需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添置和检修,确保考试期间正常运转。
(3)特批考点:作为特批考点的耀祥中学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达到考点的要求,若达不到要求则予以取消。市局将组织人员对耀祥中学特批考点所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今年,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再特批考点,因安全因素确需增设考点的,由学校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于4月20日以前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省学考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增设考点。增设的考点要加强考试基础设施建设,对达不到考点设置条件要求的,要增加监考力量,保证每个考室有3名监考教师,其中2名必须是校外教师,确保考试信度。
(4)考务培训:各考点学校要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负责对所有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
(5)监考要求:各考点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工作,考试结束后各考点统一将考试监控录像硬盘、电子监控情况汇总表、缺考考生汇总表、违纪考生汇总表等资料(含纸质和电子表格)交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汇总后再送市学考办,以备抽查。
(6)保密要求:各学校要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加强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重点要加强保密室设施设备的建设,确保达到规定要求。
(7)特情处置:各学校在考试期间要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各考点组考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对因自然灾害或其它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考试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逐级报县、市、省级备案,并作为补考报名的依据。
3.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等9个科目,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及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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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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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 |
政 治 08:00~09:30 化 学 10:20~11:50 |
语 文 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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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 |
历 史 08:00~09:30 生 物 10:20~11:50 |
数 学 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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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
地 理 08:00~09:30 物 理 10:20~11:50 |
外 语 15:00~17:00 |
4.命题与制卷
省级统一考试科目的命题与制卷由省学考办负责组织实施。
5.评卷工作
扫描、评卷工作由省、市共同组织。实行定点市扫描评卷,未设评卷点的市积极配合。
(二)补考工作
1.补考报名
(1)报名对象
①2010级学生正考成绩有1科(或以上)不及格的,均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计算。
②2012年秋季由外地转入我县就读的2010级学生,分以下三种情况报名参考:
一是在外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全部9个科目后转入我县的学生,凭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成绩证明,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计算。
二是在外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部分科目后转入我县的学生,凭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成绩证明,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和未参考科目补考,成绩分别作为补考成绩和正考成绩计算。
三是因外地没有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制度而转入我县的学生,凭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可报名参加全部9个科目补考,成绩作为正考成绩计算。
③2009级学生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计算。
④2010~2011年度休学并办理了2011~2012年度延续休学手续的2008级学生,在2012年秋季复学进入2010级就读的,凭休学、延续休学和复学证明,可报名参加全部9个科目的补考,成绩作为正考成绩计算。
⑤2010级考生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特殊情况报名参考:
一是正考期间因自然灾害影响,且在考试前经我局审批并已向省学考办备案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未参考科目补考,成绩作为正考成绩计算。
二是正考期间因其它流行性疾病,且在考试前经我局审批并已向省学考办备案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未参考科目补考,成绩作为正考成绩计算。
(2)报名时间及方式:9月1日开始,学校组织补考学生凭本人身份证报名,在考试管理系统中填写补考相关信息后,通过系统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县区汇总本地普通高中、市直学校汇总本校补考报名情况后,报市教育局审核,9月9日前我局将本县参加补考的总人数及分学科的参考人数汇总报市学考办。
2.补考时间及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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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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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 |
政 治 08:00~09:30 化 学 10:20~11:50 |
语 文 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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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 |
历 史 08:00~09:30 生 物 10:20~11:50 |
数 学 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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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 |
地 理 08:00~09:30 物 理 10:20~11:50 |
外 语 15:00~17:00 |
3.补考方式:补考由省学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卷,我局统一组考,学校具体实施。补考期间,省教育厅向我市派出暗访组检查指导工作,市教育局向各县区、市直学校派出巡视员检查指导工作。
4.评卷时间:补考评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评卷时间为9月26~27日。
5.成绩录入:9月28日至9月30日,市教育局将补考成绩录入考试管理系统。作为补考成绩计算的考生成绩分及格和不及格,及格记60分,不及格记实际得分;作为正式考试成绩计算的考生成绩记实际得分。补考成绩的管理要与正式考试成绩相衔接。
(三)成绩运用与评价
1.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成绩作为评价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2.以正考报名截止时间为准,将正考报名人数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学生基数(正考报名人数=高一第一学期注册人数+转入人数+留入人数+复学人数—转出人数—留出人数—休学人数—死亡人数)。
3.因自然灾害、重大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学生考试的,凭当地防灾减灾办、疾控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证明并向市、省学考办备案的,这部分学生可不纳入对学校评价的学生基数。
(四)模块学分考试及学业水平考查工作
1.各普通高中要按照《关于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永教通〔2009〕38号)精神,切实组织好模块学分考试和学业水平单项考查。
2.综合考查仍按2011年修订的《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指导纲要》执行并在高中三年一期期末前完成,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命题和制卷,各县区组织实施,次年3月底以前上报成绩。
3.各普通高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模块学分考试及学业水平单项考查实施方案,并报教育局备案。
4.各普通高中要加强考查工作的考风考纪建设与管理,考查的组织、成绩评定、安全防范等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模块学分考试、单项考查、综合考查的信度和效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业水平考试是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和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县学业水平考试协调领导小组、有关部门和普通高中,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规范操作,整体协调推进文化考试、模块学分考试及学业水平考查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确保安全。各学校要根据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文件和《考务工作细则》要求,制订好组考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要就试卷保密、考生安全、考风考纪建设等工作建立层层责任制,努力实现无失(泄)密、无安全事故、无重大舞弊行为的“三无”目标,确保考试安全万无一失。对在考试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文件和《考务工作细则》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三)精细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考要求和《2012年永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工作安排》,联系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量化工作标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注重每一个细节,将每个工作环节落实到位,高质量完成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任务。
东安县教育局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