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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11-00146 分类:  
发文机关: D0105-00404-2011-043 发文日期: 2011-11-08
名称: 东安县关于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文号 :    
东安县关于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 2011-11-08 09:47
  • 来源: D0105-00404-201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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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教通〔2011〕109号

 

东安县关于成人高校

招生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切实加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维护考生的切身利益,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全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招生考试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凡在成人考试期间我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如试(答)卷被盗、被抢,以及运送试(答)卷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

  (二)出现听力考试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如无声、卡带、不清楚、突然停电等。
    (三)出现群体性事件。如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群体舞弊等。
    (四)发生重大灾害事件。如招生考试场所发生火灾、中毒、爆炸等。
    (五)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
    (六)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性疾病。
    (七)发生电子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转事件。如突然停电、设备故障不能录像、监控头不能运转不能扫描等。

    (八)发生道路交通阻塞事件。如路垮导致通往考点道路阻塞、车辆行人多导致交通不畅、考点学校门口道路狭窄导致通行不畅等。

  二、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以东安县招生考试委员会为基础成立东安县成人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指挥和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苏建华同志任组长,卢新春、易柳州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安、卫生、保密、交通、水电、纪检、监察、城管、消防及招生办的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安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唐德光同志兼任。办公室的职责是具体负责各项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建立报告制度
    我县招生考试部门、考点学校应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对在成人考试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考点学校在成考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市招考中心(由市招考中心上报省考试院),同时报告县教育局和县人民政府以及公安部门。
    凡在成考期间对突发事件不及时报告,漏报或故意瞒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在成考期间发生突发事件,要坚持贯彻“稳定压到一切”的原则,认真遵循以下六项处置原则: 

  (一)安全维护原则。以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成考工作的正常秩序为最高原则。     

  (二)早抓早防原则。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眼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及时妥善原则。立足于思想教育和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采取思想教育、协商调解,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行政手段和法律措施等多种方式,及时妥善处置。
    (四)正确引导原则。立足于
“团结、稳定、鼓劲、正面为主”,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满足考生和家长的知情权,正确引导舆论,排除流言蜚语,消除消极因素,确保考生思想稳定和考试场所的安全。
    (五)冷静应对原则。沉着冷静应对,慎用强制措施,果断妥善处置。
    (六)宁顺勿激原则。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教育疏导、分化瓦解为主,果断及时处置,使突发事件发生的社会政治影响得到有效的控制。
    
五、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在成考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考点学校在果断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未经上级部门的明确指示,任何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 

(一)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
1.试(答)卷被盗、被抢。

  (1)立即向市招考中心报告;

  (2)向公安部门报告;

  (3)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案件。 2.试(答)卷运送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1)押运人员或委托事发所在地招考机构立即向市招考中心报告;

  (2)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

  (3)采取措施,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如试、答卷已暴露,采取措施隔离试、答卷接触者;

  (5)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

  (二)发现听力考试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

  1.考试中出现听力磁带无声、卡带或不清楚时。

  (1)考前应做好充分准备,配备一定数量的外语教师;

  (2)在主控室监听的外语教师要记录出现问题时的时间和播放进度,及时请示主考启用备用磁带或备用放音设备。重播时,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    (3)主考要立即上报市招生考试中心,经请示省考试院批准后,顺延考试时间。

  2.听力考试中突然停电。

  (1)配置不间断备用电源,持续供电不得少于30分钟,与放音设备配合使用;

  (2)事先测试、演练;

  (3)停电及处理情况应及时向考区主任和市招考中心报告。

  (三)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一旦出现,县招考部门应立即向市考区主任报告,请求有关责任部门前往事发地,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将矛盾化解在事发地内。     1.考试中出现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集体上访等事件。    

  (1)考点主考立即向县招生办报告;县招生办及时向考区主任和市招生考试中心报告;
    (2)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3)立即关闭学校大门,禁止集会、示威、上访人员进入学校;
    (4)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考生和试、答卷的安全。
    2.考试中因外界原因(如打雷、断电等)致使考试不能正常进行而引起考生和家长的骚动。
    (1)立即向县招生办报告,县招生办及时向县考区主任和市招生考试中心报告;
    (2)迅速查明原因;
    (3)做好考生和考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3.考试中出现群体性舞弊事件。
    (1)监考员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
    (2)考点主考在掌握情况后立即向区、市招考部门报告;
    (3)采取措施制止群体性舞弊现象的蔓延、扩大;
    (4)配合招生考试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发生重大灾害事件
    1.考试前发生火灾、中毒、爆炸等事件。     (1)立即向招考及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
    2)划定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保护现场,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案件;
    4)检查试卷保密室及考场有无安全隐患。
    2.考试中发生火灾、中毒、爆炸等事件。
    1)立即向市、县招考及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    

  (2)组织监考员抢救试卷,并转移至安全地方;
    3)组织疏散考生及有关人员,并救治受伤人员;
    4)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配合公安部门侦破案件。
    3.考试后发生火灾、爆炸等事件。
    1)立即向市、县招考及公安部门报告;
    (2)迅速组织监考员抢救答卷,并转移至安全地方;    

  (3)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5)配合公安部门侦破案件。

  (五)遭受重大自然灾害

  1.考试前发生洪涝灾害。

  (1)启动防洪应急预案;

  (2)准备并落实接送试卷的交通运输工具;     3)检查试卷保密室的安全设施是否安全;
    4)落实监考员和考务人员是否到位;
    5)检查考场的安全情况;
    6)制订考生转移的地点、路线、运输工具及试场搬迁的预案。
    2.考试中发生洪涝灾害。
    1)考点主任、考场监考员同时发出“停止考试”指令;

  (2)立即报告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
    3)组织监考员及时回收试卷,尽一切可能保证试卷的安全;
    4)迅速组织考生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考生及监考员、考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发生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1.考试前发生流行性疾病。     (1)认真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防治宣传工作;
    (2)领导挂帅,成立流行性疾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    

  (3)做好考生、监考员及考务人员健康状况的监测和检查;
    4)做好考场和试卷的消毒防疫工作;
    5)落实考场需要配备的防疫防护措施和物品。

  2.考试中发生流行性疾病。
    1)立即将发病考生的病情报告市县招考部门、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密切关注其他考生的身体情况;
    3)配合医务人员救治病人,避免和减少死亡病例发生;
    4)注意做好试卷的安全保管工作。
    3.考试结束时发生空气污染或疑似污染事件。

  (1)立即向市、县招考及卫生部门报告;

  (2)监考员迅速将试卷送至考点办公室,确保试卷的安全保密;
    (3)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迅速组织疏散考生及考务人员;
    (4)配合卫生部门控制污染区,防止事件扩大。

  (七)发生电子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转事件

  1.突然停电。

  (1)报告考点主考立即启用备用电源。

  (2)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进行抢修供电。

  (3)将情况纪录并及时上报市招考中心。

  2.设备故障,不能录像或监控头不转。

  (1)考前,对设备进行检修、调试;

  (2)考试期间,维修人员待命,一旦出现故障,及时抢修;

  (3)将故障情况及时上报考点主考并报告市招考中心。

  (八)发生道路不通,交通阻塞事件

  1.雨后塌方,通往考点学校道路阻塞。

  (1)成考期间,如遇大雨,县区应针对容易塌方路段进行维修;

  (2)如路面塌方,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抢修;

  (3)及时报交警部门,派警力疏通道路,保证畅通;

  (4)及时将情况报告考区主任和市招考中心。

  2.道路狭窄、车辆行人多、交通不畅。

  (1)对本考区路段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成考期间派专人对容易塞车路段进行疏通;

  (3)接送成考考生专车,有警车开道;

  (4)对特殊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3.考点学校门口道路狭窄,通行不畅。

  (1)考点学校应有应急预案;

  (2)与交通、城管、交警等部门联系,派专人清理,维持交通秩序;

  (3)实行交通管制。  

   六、考点学校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东安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考试  应急预案                                                          

  主送:全县各相关学校。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民教工委、县政协学习文史宣教委,润润、明良、建华、安成、新春、柳州,县招委会成员单位及教育局领导。                                                            

  东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10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1:

东安县成人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周润润邓明良 周安成

  组  长:苏建华

  副组长:卢新春 易柳州

  成 员:县招委会成员

唐德光 于德满 唐善钰 文柏军 魏绍能

唐青生 唐正雄 唐庆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唐德光(兼)

  办公室副主任:唐正雄

成 员:周龙德 周际赞 胡友军 李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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