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1-0015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井头圩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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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井头圩镇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及时化解矛盾,迅速解决纷争,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减少犯罪的发生,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井头圩镇社会和谐稳定,为井头圩镇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祥和、安定的环境。经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井头圩镇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井头圩镇诉前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胡军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郭 杰 司法所所长
陈云孝 派出所所长
成 员:蒋 勇 民政所所长
廖 锃 自然资源所所长
文斌华 专职人民调解员
张 莺 专职人民调解员
文丽芳 社区矫正辅助人员
镇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于镇诉源治理工作站(镇综治办)。
井头圩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