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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00000001/2021-0016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井头圩镇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政治安全。根据县委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特建立本制度。
1.建立分析研判小组。
成立井头圩镇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小组,镇党委书记陈荣景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建华任第一副组长,镇宣统委员陈罗逸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及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村居支部书记任成员。
2.分析研判时间。
1、镇党委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 6月下旬、12月下旬,特殊情况及时研判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各村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3、研判内容
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本地本单位存在的舆情风险和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上报。
4、定期通报结果。
每年至少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二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中共井头圩镇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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