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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15-00007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井头圩镇 发文日期: 2015-01-14
名称: 井发[2014]4号关于印发《井头圩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    
井发[2014]4号关于印发《井头圩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5-01-14 02:10
  • 来源: 东安县井头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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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发[2014]4号

关于印发《井头圩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我镇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央、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井头圩镇党委研究制订了《井头圩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中共井头圩镇委员会   

  2014年1月5日    

                                                   

井头圩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东组发[2014]1号)文件规定,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应在2014年元月底前全部完成。为认真做好本次村(居委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组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肃村“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东组发[2014]1号)、等规定,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班子,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选举时间

  2014年1月5日——28日为我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间。

  三、村党支部委员职数、结构

  村党支部委员会由书记、委员3人组成。力争每村有1名30岁左右的干部;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增加45岁以下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人数比例,逐步实现每村有一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

  四、村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关于在全省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做好“两推一选”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组电[2011]8号)规定,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全面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先由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班子候选人,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班子成员。

  (一)、宣传发动(1月3日—8日)

  首先,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法规文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村支书和支委任职条件等相关事项,通过宣传加强监督力度,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其次,组织培训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人,帮助他们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方法,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二)、组织党员推荐(1月11日---13日)

  由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群众代表参加,听取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述职,由全体党员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出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应多于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所定职数的一倍。党员个人可以向党组织自荐。(结果13日前报镇组织部)

  (三)、组织群众推荐(1月15日---17日)

  党员推荐结束后,由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户主会议,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没有经过群众测评推荐的人选,不能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结果17日前报镇组织部)

  (四)、组织考察(1月18日---20日)

  民主推荐结束后,由镇党委对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照任职条件和民主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获得村民代表所投赞成票未达到实际投票人数一半的,原则上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服务意识、服务能力进行考察,按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做到真正把那些有文化、有本事、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推荐为村党组织班子候选人。各村党支部推荐出来的候选人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并于正式选举前三天公布。

  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提名为候选人:(1)自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本人及其子女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的;(2)组织参与非法上访的(包括:越级上访、上访人数超过5人的);(3)正在服刑和进行劳动教养的;(4)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包括免于起诉)的;(5)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处分期未满的;(6)拒不履行村民义务的;(7)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为重点治安对象的。

  (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1月22日---24日)

  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应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情况,监督选举过程。进行选举时,党员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80%,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得票数必须达到实到人数的半数以上,并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结果报镇党委审批,村党支部书记选举结果报县委组织备案。

  五、组织领导

  这次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镇党委成立全镇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张一波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文远告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纪委书记刘云波、镇党委组织委员邓聪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陈莉芳、武装部长宾志远、纪委副书记易念、计生办主任蒋建辉、财政所所长蒋小莉、派出所所长陶国心、组织干事谢君健、艾宇琛、陈亚洁、党政办秘书张维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邓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镇党委组织部,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协调。

  六、严肃换届工作纪律

  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严肃查处拉票贿选、利用宗教宗族以及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对在推选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机构或个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违纪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党员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违纪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查处;对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假借选举活动,打着宗教等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刑事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因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并妥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村党支部换届人员分工表

      村党支部换届流程、时间及须知

  

   

   

                       中共井头圩镇委员会

  201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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