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4-0025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横塘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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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塘镇推行乡村振兴月例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东安县推行乡村振兴月例会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树牢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农民主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提升乡村自治善治水平,加快补齐农村发展和民生短板,让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在我镇各村(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月例会,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搭建党组织领导下村民说事、民主议事、民主监督、化解矛盾和促进乡风文明的平台,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促进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三、工作内容
(一)参会人员
乡村振兴月例会由村两委干部主持,参会人员以群众为主,主要包括村支“两委干部、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本村的"两代表一委员"、致富带头人、党员代表、新乡贤等,乡镇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列席会议,根据议题需要,可邀请联村县领导、驻村帮扶后盾单位负责同志、相关县直单位负责同志、乡镇纪委干部等人员参加。
(二)会议内容
乡村振兴月例会要聚焦落实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乡村振兴政策宣讲、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村级“三资”和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生产和耕地保护、村庄编制规划、人居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农村改革等群众关切的重点事项,开展民主议事
(三)会议召开地点与形式
乡村振兴月例原则上每月上旬召开一次,但要结合农村实际,尽量避开农忙季节,视实际情况确定会议召开时间与频次。
会议本着方便群众参加的原则,选择在祠堂大屋、农家堂屋、项目建设现场、农业生产的田间地头等场所召开,并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志愿服务、“五个一、五转变"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采取座谈会、屋场会、茶话会、篝火晚会、现场会等形式进行。开会时不设主席台,改变干部讲群众听的传统会议模式, 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引导群众敞开心扉畅所欲言,用百姓话议百姓事,把“谁来办、怎么办、什么时候办、办成什么样”交给群众等参会人员讨论决定。
(四)会议流程
(1)会前结合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机制,采取入户走访、电话、微信、座谈等方式,了解各类群体诉求,掌握社情民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汇总形成议题清单。
(2)会上,对确定的会议议题,充分讨论协商,达成共识,形成落实办理意见,做好会议记录。
(3)会后,公示上月议定事项办理情况清单及本月决议清单。对议定的事项要限期落实办理,村两委能解决的,拿出解决方案迅速落实,村两委不能解决的,反馈到乡镇研究解决。各村要建立乡村振兴月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月调度、季总结、年考核”机制,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在下次会议上通报,确保议定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结合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乡村振兴月例会议定事项和落实情况,通过村民微信群、党务村务公开栏、“互联网+监督”等平台及时公开,做到当事人可知、公示栏可看、议事过程可查,自觉接受群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的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乡村振兴月例会工作由横塘镇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横塘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督促各村按要求召开乡村振兴月例会。各村(居)联系党政领导及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抓好落实,月例会召开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月例会开出成效、不走过场。
(二)强化考核督查。每月月底前将当月乡村振兴月例会会议记录与会议商议事项办理结果上报至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乡村振兴月例会召开情况将作为各村(居)乡村振兴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并列入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