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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13-00192 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3-12-06
名称: 政务信息写作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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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写作基本要求
  • 2013-12-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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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写作基本要求 1、内容重于形式。及时、新颖、典型、实在,体现领导决策需要,对工作具有指导和借鉴和推介意义。信息主要分为以下几种:①取得的重大成绩;②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③工作中的新举措;④上级会议、上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政策执行情况;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⑥紧急突发性事件以及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对策。 2、注重转换角度。在市县区局本级刊物上登载的信息不可直接报省厅,角度、表述方式、内容都必须变化。取重点和精华部分。 3、语言精练简洁。不要报流水账,不要修饰和抒情,不要阐述意义。 4、逻辑层次清楚。 5、区别政务信息与新闻报道。(不要出现“据了解”、“据悉”、“本网讯”之类的字眼。)政务信息与新闻的服务对象不同。政务信息的服务对象是党政领导,是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新闻的服务对象是社会大众,注意通过典型来引导社会风气和社会舆论。 6、忌抄袭杜撰。 7、严格控制篇幅。除调研文章、特约信息、应急信息外,字数最好不超过400。 8、市(州)、县、区本级政务信息不采用照片。(有厅领导出席的重大活动除外,照片上传不成功可直接通过QQ联系。) 《政务动态》作为全系统政务信息的公开发布平台,主要目的是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筛选出各级部门需要的大量的、真实的、具有前瞻性的信息,以便为领导了解情况、制定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同时,也对各级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起到一个推介和交流的作用。 希望各位同志能用心、认真地对待信息报送这项工作,准确把握本单位的工作动态,按照信息写作的基本要求,参照已经编发的各地方政务信息模本,努力提高政务信息的写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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