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4-0022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大盛镇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大盛镇关于“十星级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根据省、市文明委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为不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大盛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新时代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结合大盛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树立“争星光荣、安贫可耻” 导向,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内生动力,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深入实施“五五一”发展思路、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东安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目标
深入开展新时代全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确保 全镇各村农户宣传率100%,农户参评率90%以上。
三、评选原则
1.县级主导,乡镇主抓,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年中初评,年底总评,能上能下,动态管理。
四、评选标准
(一)“十星级文明示范户”评选标准。
1.爱党爱国星。(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2)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3)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利益,爱护公共财产,不出现并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4)增强国防观念,符合参军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5)拥护社区、村(居)两委集体决定,积极参与社区、村(居)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居)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6) 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完成村组筹工筹劳等公共事 业任务;(7)支持、配合政府因公共利益而组织实施的土地、房 屋征收行为。
2.遵规守法星。(1)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违规违法, 不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和非法组织;(2)不私挖盗采矿产、 文物古迹,不侵占、不强占强要国家或集体财产;(3)依法依规 维护权利,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未出现非正常、越级信访问题;⠼font face="仿宋" >(4)无堵门、堵桥、堵路行为;(5)积极支持政府建设,无“三 强”阻工行为,不胡搅蛮缠,不漫天要价;(6)积极参与群防群 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7)依法依规生产经营;(8) 支持控违拆违,无违法建设行为。
3.勤劳致富星。(1)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农民(居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2)勤俭持家,艰苦朴素;(3)通过学 习技术、钻研经营、开拓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 新创业,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4)生活 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社 区、村(居)年平均水平;(5)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 富。
4.环境生态星。(1)爱林护绿,不乱砍滥伐,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和护林防火活动,不损坏公共绿地,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2)保护野生动物,不捕杀、销售、购买野生保护动物;(3)不污染河道、水源等公共水域。(4)不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不使用其它生产性捕捞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不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和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不发生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鱼行为;(5)不违反燃放烟花爆竹等规定。
5.文明风尚星。(1)相信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2)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余不办,自觉抵制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互相攀比、高价彩礼、借机敛财和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3)遵守村规民约,着力推动家风家规建设,不好吃懒做,不游手好闲,勤俭节约,量入为出。
6.诚实守信星。(1)诚实不欺,重约守信;(2)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3)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4)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5)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7.卫生健康星。(1)住房内外清洁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畜兽乱跑)现象。社区居民户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做到“五无”(即无乱停乱摆、无乱贴乱画、无乱排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现象,不占道、出(店) 门经营;(2)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 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3) 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8.科教文体星。(1)自觉学科技用科技,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科普等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实用技术;(2)精神生活丰富,积极接受健康教育;(3)家庭能够收看电视节目,拥有一定数量的图书和文化、体育用品。(4)重视教育,确保家庭适龄成员完成九年义务教育;(5)尊敬老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不侮辱、谩骂、殴打老师;(6)家庭成员热爱学习,通过到农家书屋或图书室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7)家庭45岁以下的成员无文盲。
9.助人为乐星。(1)热心公益事业,爱护公共财物,积极 参与志愿服务活动;(2)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有求 必应,有难必帮;(3)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 斗争;(4 )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 村民互助组织。
10.团结友善星。(1)家庭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font face="仿宋" >邻里、姑娌之间和睦相处,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2)与人为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无打击报复行为;(3)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4)尊重并学习本社区、村(居)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乡贤。
在文明“十颗星”中,“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勤劳致富星、环境生态星、文明风尚星、诚实守信星”为基础星,达到这6颗星要求的,才有参评“十星级文明户”资格;未达到这6颗星标准的,不能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二)评选“十星级文明户”否决条件
“十星级文明户”自创建活动开始之日起,家庭成员中有下 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相应星级评选资格。
1.爱党爱国星。(1)有诋毁、妄议党和国家的言行举止;
(2)抗拒执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区、村(居)组织的重大活动;(3)有参与阻止政府组织实施学校、公路、水利、电力、通讯等重大公益事业建设的行为;(4)在土地和房屋征收中,漫天要价,有不配合、不支持行为。
2.遵规守法星。(1)打架斗殴、打牌赌博;(2)有堵门、 堵桥、堵路行为,出现非正常、越级信访问题;(3)出现“三强”阻工行为;(4)一年内有违法犯罪或受到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5)有饮酒驾车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6)有乱搭乱建等违 建行为的;(7)偷税漏税。
3.勤劳致富星。(1)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村平均水平;(3)具有劳动能力而抛荒田地的。
4.环境生态星。(1)违规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2)不参与植树造林,有毁林和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行为的;(3)有捕杀销售、购买食用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4)有违反保护渔业资源行为的。
5.文明风尚星。(1)有婚娶嫁丧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行为的;(2)有厚葬薄养行为的;(3)有参与、散布封建迷信及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行为的;(4)在清明节等祭扫活动中有迷信行为和使用低俗祭祀用品的。
6.诚实守信星。(1)贷款、借物不还;(2)坑蒙拐骗;(3)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查处的;(4)在银行有不良信用记录。
7.卫生健康星。(1)村(居)民房前屋后脏乱差;(2)社 区居民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不到位,占道、出(店)门经营;(3)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4)有贩毒吸毒、贩黄制黄等精神萎靡不健康行为。
8.科教文体星。(1)不积极参加社区、村(居)委会组织的文体活动、科普活动;(2)有适龄成员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3)有侮辱、谩骂、殴打老师行为。
9.助人为乐星。(1)有损坏公共财物行为的;(2)有无故拒绝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行为的。
10.团结友善星。(1)搬弄是非;(2)寻衅滋事;(3)家庭、姑妲、邻里不团结;(4)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五、评选程序
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由县文明办统一指导,各乡镇主抓,村级实施,每年评选一次。十星评定工作坚持“按照流程、紧扣标准、严创真评、宁缺毋滥”和“半年初评、年底复评、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原则进行。每年6月为全县集中初评时间,12月为全县集中复评时间。十星评定工作流程为:农户“认星”一小组“评星”一村级“审星”-镇级“定星”。“十星”以下评定工作按照农户“认星”一小组“评星”一村级“审星”流程进行。
(一) 农户“认星”。各农户自行召开家庭会议,对照“十 星”评选标准自己评星,并填报创评审批表格交村民小组。
(二) 小组“评星”。在自评基础上,由各村(社区)发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小组各农户开展互评,赞同率超过50% 的,确定农户获得相应星级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评星”结果由各村(居)民小组报各村(社区)创评工作领导小组。
(三) 村级“审星”。收到村民小组“评星”结果一周内,各村(社区)创评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各村民小组“评星”结果进行集中审议,赞同率超过50%的,确定农户获得相应星级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审星”结果经七天张榜公示无异议,并经实地考察验收后,报大盛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户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由提出异议的农户提出复核申请,各村(社区)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接到农户复核申请十天内进行复查、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公示一周后生效。
(四) 镇级“定星”。收到各村(社区)“审星”结果后,大盛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各村(社区)集中“审星”结果进行民主评定,并征求镇纪委、信访、林业、派出所等部门意见,确定农户星级结果。“定星”结果经七天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将《东安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汇总表》报县文明办。农户对公示结果有异 议的,应由提出异议的农户提出复核申请,大盛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农户复核申请十天内进行复查、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公示一周后生效。
(五) 挂牌“投星”。对获评“十星级文明户”的农户,由县文明委授权各乡镇颁发荣誉牌匾一块,并在县级相关媒体进行通报表彰。对1颗星至9颗星的农户,由各村(社区)归档掌握。“十星级文明户”牌匾,由县文明办统一制作,根据大盛镇评选实际,发放相应“十星级文明户”牌匾。“十星级文明户” 授牌由大盛镇采取开会集中授牌等方式进行。荣誉牌匾的悬挂位置应醒目规范,统一悬挂在农户出大门右手,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24年6月底前)。镇文明办下发《关于在全镇深入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墙报、横幅等多种形式、方法进行宣传发动, 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创建评选氛围。
(二)强化教育,严创真评( 2024年6月至11月底前)。各乡镇、村(社区)要将村民思想道德教育贯穿到整个“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过程中,大力加强村民政治理论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科普知识教育和文明素养教育,引导帮助各农户争创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在教育争创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流程,规范完成农户“认星”、小组“评星”、 村级“审星”、镇级“定星”等工作。在评选和审定环节中,要认真执行各星的否决条件,坚决不能出现走形式、走过场的情况。
(三) 挂牌授星,总结表彰( 2024年12月底前)。按照评定结果,由大盛镇组织召开授星授牌大会,各村组织专人逐家逐户为农户悬挂星级牌。年底,各村要对“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加以提高。要通过形式多样方式方法,大力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弘扬社会正能量。 各村(社区)要及时整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档案资料,做到痕迹清晰、过程完整、图文并茂。
七、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开展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载体和内容。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成立专班,明确专人,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各乡镇、村(社区)创评工作领导小组要吸纳辖区内部分老党员、 退休老干部、德高望重的村(居)民为成员。
为更好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大盛镇特成立大盛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 长:党委书记 ⠼font face="仿宋" >李爽杰
副 组 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font face="仿宋" >李胜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委员、宣统委员曾峥任办公室主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 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 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村响等农村宣传阵地,⠼font face="仿宋" >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 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激励奖励。各乡镇、村(社区)可结合实际,给予“十星级文明户”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乡镇、村(社区)自行拟定。“十星级文明户”各户成员优先考虑作为发展入党、后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公益性岗位人选。连续三年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农户,由县文明办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确保创评实效。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紧密贴近群众生活,不搞形式主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 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确保评选质量。“十星级文明户”不搞“终身制”,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出现否决条件的“十星级文明户”要及时摘牌摘星,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同时,各村(社区)要及时整理归档活动方案、宣传发动、会议记录、张榜公示、表彰大会等相关创评图文资料
附件:1.东安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审批表
2.东安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汇总表
大盛镇人民政府⠼/span>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