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3-0017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大盛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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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盛镇“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
今年以来,我省发生多起多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发生,决定在全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2023年5月4日至5月31日,其中5月22日至5月26日为集中宣传周.
三、工作目标
以增强辖区居民交通文明素质、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为目标,强化协同共治,瞄准重点路段、重点车型、重点违法群体,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普及、交通违法危害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警示等宣教工作。坚持条块联动,调动媒体力量,线上线下同声,发动群众参与,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形成社会共识。
四、宣传重点
(一)普及安全常识。阐述“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交通理念,开展客货车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解读,防御性驾驶以及雨雾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普及。
(二)警示曝光案例。重点针对普通道路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高速公路不按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人上高速公路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行为,以及酒毒驾、“三超一疲劳”(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易肇事肇祸行为,阐述违法危害性及法律后果,曝光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
(三)宣讲严管措施。集中宣传和报道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和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查严管交通违法行为等工作措施及成效,传播“路上的感人瞬间”等文明交通正能量。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镇交管站要组织召开交通安全宣传月动员部署会,传达中央、省、市、县有关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分析形势背景,阐明目的意义和工作重点,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的交通安全宣传职责和义务,强化“预防为主、宣传为先”意识,把交通安全宣传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员和具体环节。
(二)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各村(居)、镇直相关单位要通过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等,围绕“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深入开展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加大隐患曝光,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活动。各村(居)、镇直相关单位,要提前策划组织,梯次推进实施。加强相关部门合作,联合在活动广场、客运站、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举办集中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志愿劝导等方式,掀起宣传活动高潮。
(四)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各村(居)、镇直相关单位要结合近期典型事故案例及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精选制作一批安全行车常识类、违法事故案例类教育警示材料,公安交警、道安办等部门要联合对辖区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和所属客货运驾驶人,全面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警示和职业操守教育,切实提高营运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辖区各校园要牵头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对接公安交警部门,对辖区内校车管理人、随车照管人、驾驶人等开展面对面教育和安全提示。要广泛宣传乘坐“黑校车”的危害,提醒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辆、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运送学生。公安交警、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要督促餐饮企业、娱乐场所落实酒驾劝导宣传责任,通过签订责任书,利用显示屏、餐桌桌签等方式警示“酒后不驾车”。要加强对公务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对公务车辆运营宣传力度。
(五)加强恶劣天气预警提示。各村(居)、镇直相关单位尤其是大水塘、半山、三潭等村要及时掌握本地天气变化情况,提高交通安全预警能力。特别是一旦遇有恶劣天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实施交通管制,并通过广播、微信、手机短信、户外LED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发布提示警示信息。
(六)夯实农村宣传教育阵地。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采取通俗易懂方式,宣传促进农村群众增强安全自护意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流动宣传车”等作用,集中宣传乘坐超员车、“黑包车”、无牌无证车、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危害性,加强对货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微型面包车非法营运、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劝阻,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村(居)、镇直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收集整理宣传月期间的图片、图像、文字资料等一手鲜活素材,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新闻报道线索。
大盛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