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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东安县大盛镇 发文日期: 2019-12-26
名称: 大盛镇2019年“平安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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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盛镇2019年“平安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 2019-12-26 15:34
  • 来源: 东安县大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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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盛2019年平安乡镇”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乡镇”创建工作,维护我镇社会大局稳定,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市、县关于平安创建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广泛开展平安乡镇创建活动,实现本地区社会长治久安。

二、目标任务

通过着力推进源头预防、源头治理,大力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及时排查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夯实执政基础,实现“三无三降三升”(无重大政治性事件、无非法聚集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安全事故数量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感逐年上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逐年上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归属感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同感逐年上升),提升群众满意度实现本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平安乡镇创建方案的实施,镇政府成立了平安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    周勇国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李爽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唐应海   政协工委主任

    长:曾庆朋   专职副书记

邹耀剑   人大主席

陈荣会   纪委书记

李昌辉   组织委员

蒋林松   武装部长

     政法委员

李巧云   人大副主席

蒋兴涛   派出所所长

陈要桂   司法所所长

    员:苏乐东、陈石生、刘文成、黄占成、蒋  成唐擎焕、罗星、荣晨希、吴宇昊、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村支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综治办,唐应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擎焕同志兼任联络员。

四、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好调处工作。为确保社会安定,建立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镇综治办、派出所、治安联防大队为依托,其它部门协同参与的调解机构。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月排查、月治理、月上报工作制度,要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对重点矛盾和纠纷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督办和检查,力求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化解。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在镇主干道、村主干道悬挂横幅,在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张贴标语,在镇里赶大集的时候,发放《法治信访宣传手册》、《重点打击的15类黑恶势力》等宣传资料,并为群众耐心地答疑解惑,发动群众参与到平安创建的活动中来,让群众更懂政策,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为服务型政府树立良好形象。

(三)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当前,大盛镇按照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建设了适合本镇特色的综治中心。将综治中心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接待、群众诉求协办事嘱登记、来访登记等中心进行整合建设,规范设立信访接待、人民满意窗口等职能窗口,统一规范职能定位、人员配备、硬件建设等,实现中心“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

(四)完善群防群治机制,维护本地区长治久安。健全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网络,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人民调解员、综治协管员、治安巡防员等各种群防群治队伍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各村建立完善的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事件;完善治安稳定形式联合预警、矛盾纠纷联合巡查防范、违法犯罪联合侦防打击、群体性事件联合预防处置等协作机制;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由镇综治办协调,派出所指导,以村各村辅警为骨干,开展治安巡逻。

五、创建要求

(一)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镇直单位、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的要求,把平安建设纳入本辖区、本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狠抓落实。

(二)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强化宣传,通过舆论引导,不断增强群众治安防范意识,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全镇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平安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全民动员、共建平安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创建活动措施的落实。各镇直单位、各村(社区、居委会)要从实际出发,加大对建设“平安大盛”工作人力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群防群治的途径和办法,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四)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综治办是平安创建组织协调工作的职能部门,镇财政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各镇直单位、各村(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配备工作力量,确保创建工作有效进行。

(五)加强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镇综治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掌握全镇平安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保证各项创建任务的全面落实。

   

                                    中共大盛镇委员会

                                    2019年3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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