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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大盛镇 发文日期: 2016-06-20
名称: 关于印发《大盛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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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盛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 2016-06-20 11:07
  • 来源: 大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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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16] 14号

 

关于印发《大盛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大盛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盛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日

 

 

 

大盛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和《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安发〔2016〕5号)精神,按照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紧扣“一杜绝、两控制”工作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执法为主线。严查严管,严处严罚,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三个转变”,即转变监管重心、转变执法方式、转变监管角色,致力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推动监管执法三个转变

转变监管重心,深化“预防从严、重心前移”的防范体系,推动安全监管资源向一线倾斜、监管重心往一线前移。转变执法方式,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向规范化监管执法转变,坚持计划执法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联合执法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依法依程序开展监管执法检查。转变监管角色,推进由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主动排查治理隐患转变,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法定责任,指导企业规范安全管理。

(二)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计划执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必须依法依规、科学编制和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要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规范检查具体内容,严格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执法计划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考评活动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在镇安委成员单位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即:立案三比(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无案三查(查原因、查过程、查责任)、办案三严(严格程序、严格要求、严格规范)。

(四)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

镇安监站必须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监督检查必须依法制作文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行现场处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社会监督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视隐患为事故,突出以案说法,定期集中通报和信息平台上曝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引导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一月一警示、两月一行动”活动

镇各部门要按照“两月一行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并进行通报,半年进行一次阶段性总结。镇安委办要根据监管执法年“两月一行动”工作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每次专项行动总结材料于次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1日—430日)

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建章建制阶段(51日—520日)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实际,研究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计划要于5月15日前报镇安委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相关工作制度,形成安全监管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性。

(三)集中推进阶段(520日—11月30日)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监管执法年”各项工作落实;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2016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四)总结完善(12月1日—31日)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二)加强督查,严肃责任追究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开展,精心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年”活动,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总结、行政执法数据和典型执法案例。“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的,镇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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