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3-0040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端桥铺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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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组织好“青年大学习”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和团支部、全体团员青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相关精神,进一步组织发动全镇青年积极参与团中央“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学习主体
“青年大学习”是共青团中央为引导广大青年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而组织的学习行动。加强理论学习,是广大青年和党员干部不可推卸的义务,也是全面促进个人思想提升的必修课。
二、规范操作流程
在实际青年大学习工作中,请根据本人所在团支部标准完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完善格式填写详见附件1)。
三、加强学习要求
(1)作为推优入党依据。“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将作为个人评优评先和推优入党等的重要指标。端桥铺镇入党积极分子个人“青年大学习”年度规范学习率低于90%的同志取消推优入党资格。(本学年度自2023年第三期起开始统计)。
(2)作为年终党建考核依据。“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村级党组织集体评优评先,创建优秀党组织等的重要指标。从2023年第三期开始,各村(社区)党组织和团支部组织广大党员和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情况将纳入各村(社区)党建工作考核,并在年终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3)每周小结,学期总结。根据学习情况,镇组织部将每周汇总通报各村(社区)党组织和团支部组织广大党员和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情况(各村青年大学习任务分配数详见附件2),各村(社区)完成情况将统筹结合团县委后台导出数据和各村(社区)自行上报学习人员名单(每周五16:00前上报)为准,下星期一将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未完成的村(社区)扣0.1分/期(上不封顶,每期累计),扣分情况记入年终考核总分。
四、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广大村(社区)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的通过各种形式带动完成每周“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的内容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2)各村(社区)“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将进行定期的专项表扬表彰。每学期进行一次“青年大学习”专项评优活动,对一学期内完成率均在100%的个人,颁发“青年大学习·学习标兵”奖,对一学期内平均完成率在95%的村(社区)党组织和团支部,颁发“青年大学习·先进团支部”奖。
附件1:青年大学习操作流程。
附件2:各村(社区)团员数和青年大学习任务分配表。
端桥铺镇党建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