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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00000001/2021-0015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端桥铺镇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关于严格执行端桥铺镇干部职工
请休假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全体干部职工:
根据县委下发的《请销假制度和全县性会议纪律规定》文件规定,为日益规范我镇干部职工请休假和外出请示报告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干部职工请休假和外出事项
干部职工外出指党政领导和普通职工离开东安县进行出差、开会、联系工作、参加活动、学习等公务活动及休假、治病等。
二、党政领导请休假和外出报告事项
1、因公因私离开东安县,需提前1天向书记请示报告;
2、工作期间因开会或其他公务活动不能来镇上班,需向书记报备;
3、夜班和周末值班需请假,向值班组组长请假;值班组组长需请假,向书记请示,并明确值班负责同志。
三、普通职工请休假和外出报告事项
1、请休假外出半天向分管领导请示,并向镇纪委报备;
2、请休假外出一天及以上,通过企业微信或者请假条向书记请示,并向镇纪委报备。
3、夜班和周末值班需请假,向值班组组长请假。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端桥铺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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