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1-0013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端桥铺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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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分级诊疗与转诊转院政策的通知
根据市卫健、市医保下发的〔2020〕42号文件之规定,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简称参保人)原则上在县域内医疗机构进行首诊,并严格实行逐级转诊转院政策。
一、长期居住在东安县内的参保人如何首诊及办理分级转诊转院?
原则上在县内医疗机构进行首诊治疗,确因病情需要转诊,由首诊医院按规定协同办理转诊到永州市市级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市中心医院南院、市中心医院北院、市中医院、市职业附属医院)治疗。
二、长期居住在东安县外永州市内的参保人如何首诊及办理分级转诊转院?
参保人原则上应在常居地的县域协议定点医院开展首诊,确因病情需要可转诊到永州市市级医疗机构(市中心医院南院、市中心医院北院、市中医院、永州市职业附属医院)治疗,由首诊医疗机构按规定协同办好转诊手续。
三、 长期居住在永州市外的参保人如何首诊及办
分级转诊转院?
1、长期居住在市外省内的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城乡居民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就业创业人员需向县医疗保障事物中心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后每次住院时拨打异地就医号码(0746-4217569)即可办理转诊手续。备案所需资料:退休在市外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就业创业人员需提供异地相关户籍资料或暂住证;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参保单位提供驻外工作人员名单。
2、长期居住在省外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城乡居民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就业创业人员需向县医疗保障事物中心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后原则上只要参保人未提出变更备案,或备案人员参保状况未发生变更,其备案一直视为有效,在居住地的联网医院就诊都不用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备案资料同上。
四、危急重症抢救人员如何首诊及办理分级转诊转院?
危急重症抢救人员可在居住地县域医院首诊,也可根据病情需要直接到市中心医院南院、市中心医院北院、市中医院、永州市职业附属医院及市外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入院3天内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五、未按规定办理分级转诊转院手续降低报账比例吗?
1、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未按规定转诊转院,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5%(含大病保险)。
2、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未按规定转诊转院,报销比例降低20%(含大病互助)。
六、参保人在县外协议医疗机构住院,需回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报账吗?
出院时直接在就诊医院办理结算报账手续,不需回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报账。
七、咨询电话:0746-4217569、0746-4220097。
温馨提示:分级诊疗转诊转院工作涉及到广大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利益,请大家相互告知、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