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3-0033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川岩乡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川岩乡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有效、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法治花桥建设更加完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一是狠抓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法制学习常态化,坚持一月一学习,一月一总结,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和解决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盯紧乡村干部关键岗位:2022年,川岩乡党委政府坚持村干部学法考核制度,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法律顾问、上级业务部门给乡村干部上法制课和业务课,确保干部知法用法,确保干部规范执法,确保所有执法合法有效。
(二)、八五普法深入推进
1、普法内容实用性强。2022年,川岩乡党委政府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交通安全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林业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普法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党委主抓、政府负责、部门实施,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全乡10个村开展普法活动,利用电子屏、村村响、微信群等新兴媒体普法,全年共开展各类形势的普法课20场次,受法群众600余人,在全乡范围形成了学法、守法、遵法、崇法、依法、用法氛围,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2、专项普法活动成效显著:2022年,川岩乡政府组织开展了“百场法治宣传活动”、“法律六进”活动、“法律敲门”行动、“调解员普法专班”行动。通过专项普法,迅速提高了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律知识,依法办事能力。
3、法律顾问作用更加明显。2022年,川岩乡政府、乡直单位、10个村都聘任了法律顾问,对政务、村规民约、重大事项决策、执法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务村务合法有效。
(三)、依法行政全面落实
1、行政决策合法有效:川岩乡党委政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了决策的程序、内容的合法性。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参与各项决策,确保决策合法有效。
2、政务村务公开深入推进:一是乡、村两级党委政务公开的范围更广,接受监督。村级议事会、监督会作用得到加强,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二是四议二公开更加透明,村委会重大建设、低保五保评定、监测户的调整等完全按照四议二公开程序执行,确保村级事务决策民主科学合法。
3、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2年,川岩乡党委政府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低保、五保、救助、补贴发放、贫困户退出、准生证发放等严格落实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全方位的监督。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1、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存在一定程度业务知识与工作不适应的情况。
2、法治阵地建设范围不广,法治地建设规模小,内容不全面,需拓展内容,满足百姓的需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川岩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将法治建设做为党委政府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有力的推动了全乡法治建设上了新台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带头学法,为乡、村两级干部上党课和法制课,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法治学习常态化。二是带头普法,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三是带头用法,党委政府和村委会都聘请了法律顾问,政务村务各项决策邀请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对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堵住决策的非法性。四是自觉接受监督,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牵引,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权责清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站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开展学习,部署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抓好干部学法用法,紧紧扭住领导干部关键小数,二是掀起八五普法的新高潮,提高干群依法办事的能务,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各工作的合法性,从源头上杜绝行政执法的非法性,四是建设高标准的法治文化阵地,以点带面,推动法治文化建设进入新高地。
东安县川岩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