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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安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公告
  • 2021-03-10 15:42
  • 来源: 东安发布
  • 发布机构:东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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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办牧[2020]17号、湘农办畜牧[2020]62号文件精神,受东安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委托,东安县天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东安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乡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地点在东安县所辖的乡镇。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东安县户籍;
2、年龄在18-45周岁(出生时间:1976年4月1日后-2003年4月1日止);
3、热爱畜目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技术专长;
5、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违纪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6、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科技素养,会熟练使用数字智能终端。

(二 )需符合以下岗位条件之一: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在基层畜牧兽医机构或乡镇政府服务、群众反映良好的动物防疫人员;
5、全日制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立志服务基层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这结论的人员;
4、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异常的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现役军人。

四、薪酬待遇:
 1、薪酬:工资待遇2500元/月(包括工伤、失业、养老、医疗等各类应交保险和其它费用);
 2、试用期一个月;
 3、试用期满,与东安县天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自签定协议之日起计算一年一签,一年过后根据最新政策和考核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续签;
 4、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5、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个人能力。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聘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东安县新闻网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 15日下午17;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东安县天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东安大道紫瑞华庭二楼中国农业银行旁)。
3、报名程序和要求: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相关技能资格证书原件、户口本原件和4张2寸免冠照片。
4、我公司将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

(三)技能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成绩之和(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成绩折算按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动物防疫法规政策、动物防疫业务知识和动物检疫业务知识等。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28名进入面试,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一是专业知识问答;二是现场进行数字智能终端(电脑、时间等)使用测试。
(3)笔试及面试试题由部门委托县以上专业院校、专业机构或考试、人才服务机构命题,纪委(监察委)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4)面试方式:邀请相关单位领导组成评审团评审。
(5)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综合成绩分值从高到低顺序确定14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参照《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的,予以递补。

(五)考察
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时需本人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由用人单位分别向县公安局、县信访局查询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有无违法上访行为,村级动物防疫员还需了解其服务单位及服务群众的反映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六)拟招募人员公示
对拟招募人员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或东安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招募人员有反映的,由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及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后,因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募计划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
对考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东安县天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务合同并进行劳务派遣。

六、服务任务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服务任务主要有:
(一)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与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畜牧业统计调查、畜禽资源化利用等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五)完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服务期管理
1、服务期限: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自签定协议之日起计算,劳务合同一年一签。
2、管理监督: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制定招募办法、管理制度、协议书、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对象、数量和效果等。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日常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和东安县天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考核,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指导监管。
3、考核激励: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辖区畜禽养殖场户的满意率、生猪等生产任务完成率、畜禽产地检疫率、强制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动物疫情举报核查率、规模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能力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问题、目标和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并积极争取政府招录正式工作人员的倾斜政策。
4、招募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列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

八、其他事项:
1、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东安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人社局、县纪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的业务指导和纪律监督。
2、本次动物防疫专职工作人员,是委托第三方机构东安县天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全程履行招聘专职工作人员职责,应聘人员不与东安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签订合同。
3、未尽事宜由东安县天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4、联系方式:0746-4223777   13574628863唐红梅


东安县天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3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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