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东安县白牙市镇工业园内广源路6号
联系方式:0746-4231667 邮政编码:425900
邮箱地址:dajjkfq@163.com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安县开发区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永编发〔2025〕6号)等文件精神,中共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东安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副处级,委托东安县委、县人民政府管理,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开发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2.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东安经开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3.按照东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及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负责统筹东安经开 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事项并组织实施。
   4.负责东安经开区开放型经济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东安经开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重大项目等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5.负责东安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 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构建东安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协助企业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
   6.负责东安经开区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和服务,开展有关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研究,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导区内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
   7.负责东安经开区党的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8.根据有关要求和职责分工,承担东安经开区综合管理、统计、内部审计、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收支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东安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东安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设下列内设机构,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1.办公室。承担东安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法制、督查督办、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行政应诉等工作。
   2.招商合作局。负责拟订东安经开区招商引资政策及工作计划,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合作;负责招商信息收集、投资项目洽谈和项目引进落地工作;负责招商形象宣传推广和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进出口贸易的促进工作;按规定办理外资、外贸、外经和高新技术合作涉及的相关外事侨务工作。负责统筹东安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科技创新、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事项并组织实施。
   3.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东安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科技创新、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事项并组织实施;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按权限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开发建设局。负责拟定东安经济开发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内建设工程的计划、评估认证、预决算工作;负责组织开发建设,参与编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5.营商环境局。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帮办工作;负责“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和录入监管行为等相关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东安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核定事业编制35名。设置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党工委书记1名、管委会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五、下属事业单位
    东安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设置直属事业单位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由东安县委编委另行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