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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25年度)
  • 2025-03-18 09:36
  • 来源: 办公室
  • 发布机构:东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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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机构名称:东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人:唐力军

机构地址:东安县住建局五楼东安县女英东路) 

联系电话:0746-4212371    邮政编码:425900

邮箱地址:dafcj4212371@163.com

办公时间:

春、  秋、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第一条 根据《关于东安县党政部门、人大、政协机关、群团机关和涉改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批复》(永编办发(2019)19)、《中共东安县委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安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发(2019)2)和《关于县直有关单位调整隶属关系情况通知》(东机改办发(2019)2)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东安县房产局更名为东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关于职责调整

原东安县房产局受委托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县住建局机关。

第四条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保障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文件规定,参与拟定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

()承担全县棚户区改造相关服务性工作。

()承担全县国家直管公房的管理、维修和经营工作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管理。

()承担全县的白蚁预防和灭治服务工作。

()负责全县房产测量及房产面积计算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和公众服务工作;承担房地产信息采集、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及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承担房地产市场有关服务性工作。

()承办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中心文秘、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会务、文电处理、对外联络、信访、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平安建设和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中心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政工室。负责中心党建、人事、劳动工资、职称管理、干部考核、人员培训教育、任免奖惩、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财务室。负责中心财务管理,编制年度预决算、收支核算报表;负责县本级基本住房保障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中心的资金管理。

()保障性住房服务办公室。承担住房保障对象审批、准入和退出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产权管理和选配、租赁、收回、回购、转让和租赁补贴发放、调整、终止服务等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分配、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工作;参与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和维护。

()棚户区改造服务办公室。参与拟定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申报及项目的拆迁、验收等事务性工作。

()市场服务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法规政策;负责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承担房地产项目楼盘表的建立,及时更新楼盘表房源交易状态;承担全县白蚁预防与灭治服务工作。

()县房屋维修资金服务办公室。原县物业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县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管理。

第六条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机关党群组织设置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8名。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第八条 其他事项

县白蚁防治所、县房产监理所、县房产监察队、县房产交易所的职责划入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不再保留白蚁防治所、县房产监理所、县房产监察队、县房产交易所。其现有工作人员及编制划转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第九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规定,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接此通知后及时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内设机构

主  任:唐力军

副主任:陈勇波

副主任:周凌锋

副主任:李俊友

办公室:蒋  磊

    政工室:秦任荣

财务室:肖百宏

市场服务办公室:王建平

保障性住房服务办公室:李春兰

棚户区改造服务办公室:唐恩生

房屋维修资金服务办公室:蒋磊

四、人员编制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8名。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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