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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细则
  • 发布时间: 2024-05-21 16:14
  • 来源: 东安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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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湘政教督办〔2023〕5号)、国家教育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等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我县2024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圆满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文件精神,通过科学监测,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真实、客观、科学的决策支撑,提高教育决策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质量监测组织机构

(一)成立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问:李月红

     长:周志成

    长:陈瑶林

      :李德林胡铁清蒋中青唐平林县政府办、财政局、科工局、公安局、保密局、卫健局、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

(二)设立质量监测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教育局,由李德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质量监测工作日常调度,县教育局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协助主任做好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三)明确质量监测工作职责

1.县政府办:负责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质量监测专项经费及时划拨到位。

3.县科工局:负责保障全县各学校网络畅通,网速正常。

4.县公安局:负责做好质量监测工作安全保卫。

5.县保密局:负责监测工具的保密工作的全程监督,指导学校做好质量监测的保密工作。

6.县卫健局:负责关注公共卫生方面的动态,制订好工作预案,抓好卫生保健工作。

7.供电公司:负责质量监测期间的电力保障。

8.县教育局:负责质量监测的组织、培训、实施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分组安排

1.综合协调组

由李德林任组长,卿甫友任副组长,督导室成员为组员,负责制定质量监测实施方案,抓好质量监测组织、联络、培训、信息上报以及有关资料印刷、装订等工作。联络员由卿甫友同志兼任,信息员由陈荣罡同志担任,各样本校上报参测师生信息由基教股审核后方可上报。

2.质量提升组

李德林任组长,周建华、曾庆国任副组长,基教股、教研室人员和学科骨干老师为成员,负责抽检学校测试科目(四、八年级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的培训指导,提升抽检学校的教学质量,提升学生、教师、校长及相关人员的综合素养。

3.教师调配组

蒋中青任组长,唐宜战任副组长,教师工作股人员为成员,负责抽测科目专任教师的调配工作。

4.设备运行组

李德林任组长,唐国平、桂美华任副组长,仪电站人员为成员,负责抽检学校的设施设备配置(联网计算机、体育测试室等)(每个学校计算机正常运行30台,备用5台),确保监测活动正常开展。

5.监测保密组

李德林任组长,魏合军、卿甫友任副组长,考试中心、督导室、内审室人员为成员。负责做好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按要求做好发放、回收、保管、邮寄监测工具工作。

6.后勤保障组

李德林任组长,吕先云、唐国平任副组长,计财股、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监测工作的后勤接待、经费保障、用车安排等。

7.巡视指导组

李德林任组长、卿甫友任副组长,按照省、市视导员的要求,分组到测试点巡视督查,同时抽派责任督学到样本校驻点巡视,指导和监督测试工作。

责任督学工作职责:

1在县监测实施工作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进驻各监测点,指导学校做好测试组织工作。

2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测试工作的有关文件,熟悉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2024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操作手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3测试前,督促各样本校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4测试过程中,协调样本校组织学生、校长和教师完成测试工作,督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与学校班主任、省视导员一同负责监测点场外纪律。

5与样本校监测实施办公室负责人共同商议解决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县监测实施办公室汇报。

6测试工作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县监测实施办公室汇报情况(包括意见、建议等)。

8.督查考核组

唐平林任组长,卢朝晖卿甫友任副组长,纪检审计室、督导室为成员,负责监测工作的督查、考核、通报、表彰、问责等工作。

三、监测时间

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时间为5月22日全天和5月23日上午。由于四、八年级测试形式不同,测试场次与时间安排也不同。具体安排如下:

1-1 2024年国家监测现场测试安排

日期

场次

监测对象

522

上午

08:30—09:50

学生数学测试

学生

10:20—11:40

学生心理健康测试

09:00至全部完成

校长与教师问卷填答

校长、教师

下午

14:00—14:30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一)填答

学生

15:00—15:30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二)填答

16:00---16:30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三)填答

523

上午

09:00至全部完成

学生体育现场测试

5月24日至31日

区县教育管理人员问卷填答

区县教育管理人员

四、监测对象

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相关年级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教师(包括健康课程教师、活动教师及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相关学校校长,相关区县教育管理人员。

五、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学科领域的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情况。

数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数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运算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心理健康:主要监测学生情绪、人际交往等发展状况以及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等。

体育与健康:主要监测学生身体形态、机能、体能状况以及健康生活习惯等

六、监测工具与测试形式

(一)学生测试根据区县情况,四年级监测工具分为纸笔作答和在线作答两种测试形式,八年级监测工具为在线作答。如样本县经协调后无法实现四年级电子化测试,则须及时通过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上报至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学生监测工具及测试形式如下表:

学生监测工具

测试形式

电子测试(四、八年级)

电子测试(四年级)

学生数学测试卷

客观题在线作答;主观题电子呈现,纸笔作答

纸笔作答

学生心理健康测试卷

在线作答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一)(二)(三)

学生体育与健康测试

现场测试,测试器械需自行配备。学生体育现场测试记录卡为纸笔记录,用于记录学生身高、体重、握力、视力、肺活量、 50 米跑、立定跳远、15 米折返跑共计 8 个测试项目的测试数据

1-2 学生监测工具及测试形式一览表

注:在线作答的样本校须准备预装“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网络测试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测试系统”)客户端的联网计算机。

(二)校长与教师测试

校长与教师问卷:在线填答,包括校长问卷、班主任问卷、数学教师问卷、体育教师问卷和心理健康教师问卷。通过“网络测试系统”完成测试。

(三)区县教育管理人员测试

区县教育管理人员问卷:在线填答,通过“网络测试系统”完成测试。

七、监测样本

2024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范围为全国 31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教育事业发展水平,采取分层不等概率的抽样方式,全国共抽取样本县(市、区)343 个。原则上,每个样本县抽取 14 所样本小学、10 所样本初中,每所样本校抽取 30 名学生。被抽中的学生,样本校校长,该校 2024 年春季学期四、八年级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以及该区县教育管理人员均参加此次监测。为满足学生样本量的最低要求,若样本县的学校数量不足,则在现有样本校内增加样本学生的数量;若样本县的小规模教学点(测试年级学生人数不足 30 人)数量较多,则增加样本校的数量。样本县名单随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的年度监测通知一同下发,并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通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以下简称“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网址:https://eachina.changyan.cn/cy/)公布;样本校名单通过“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公布;样本学生名单在测试当天通过“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公布

八、工作任务和流程

(一)县级实施工作时间节点与工作任务安排

阶段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

测试前

1

3 22 日前

接受省级实施工作部署与培训,成立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李德林

督导室

2

4 15 日前

确认样本校名单。

李德林

督导室

基教股

3

4 19 日前

提交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召开样本校负责人及信息员动员会。

李德林

基教股

4

4 26 日前

审核样本校提交的测试年级学生和教师信息。

李德林

督导室

5

4 18 — 5 11

组织样本校测试年级学生开展计算机测试模拟练习、填答卡填涂练习(仅纸笔测试小学)、15 米折返跑练习;样本校校长和教师网络问卷填答模拟练习。

李德林

蒋中青

基教股

教师工作股

6

5 10 日前

完成县级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

李德林

基教股

教研室

仪电站

7

5 21 日前

指导、监督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与宣传教育,提交样本县测试培训完成情况报告表;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配备体育现场测试仪器及文具物品,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李德林

督导室

基教股

测试中

8

5 22—23

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

李德林

督导室

考试中心

测试后

9

5 24 日前

完成监测工具回邮

李德林

督导室

基教股

10

524—31

进行区县教育管理人员问卷填答。

陈瑶林

李德林

督导室

11

6 7 日前

审核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李德林

督导室

办公室

计财股

教师工作股

(二)县级实施材料提交及审核清单

序号

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

材料名称

工作任务及要求

1

3月4日

3月22日

附件3-1《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提交附件

2

3月22日

4月19日

《县级实施工作人员名单》

提交附件

3

4月15日

5月11日

《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名单》

《样本校模拟练习情况报告表》

审核样本校附件

4

4月22日

5月21日

附件3-4《样本县实施工作培训完成情况表》

提交附件

5

5月3日

5月21日

附件3-6《样本县监测工具接收与保管情况报告表》

提交附件及盖章

扫描附件

6

5月22日

5月23日

《样本校测试情况记录表》

审核样本校附件

7

5月23日

5月27日

附件3-8《县级应急事件报告表》

附件3-9《样本县监测工具回邮情况报告表》

提交附件及盖章

扫描附件

8

5月28日

6月14日

《县级实施工作总结》

提交附件

备注:各类实施材料的提交与审核均在“实施管理系统”内完成。

(三)各样本校配备校内测试工作人员表

工作人员

人数

人员要求及主要职责

体育监测员

2人

由样本校体育教师担任,负责配合主监测员完成学生体育现场测试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的安全;按要求测试并如实记录学生测试数据。协助信息员将体育测试数据录入系统中,核查体育测试数据录入的准确性。

保密员

2人

由样本校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监测工具的领取、保管和送回等工作,对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负具体责任。

信息员

2人

由样本校计算机教师担任,负责上报参测师生信息和测试过程材料,为学生网络测试、校长与教师问卷填答、《测试情况记录表》录入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

司时员

1人

由样本校教务部门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发出报时指令。

医护人员

1人

由校医担任或由样本县协调卫生健康部门配备,负责学生身体不适、突发疾病等问题的临场处置和送医交接。

安保人员

2人

由样本校保安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测试场地周边环境的治安保卫。

注:如需增加校内测试工作人员,各样本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如样本校教师数不足以安排测试工作人员,可由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其他学校工作人员承担相应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2024年我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因学校监测工作失误被上级通报的,相关单位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2分,学校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扣10分校长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5分。

(二)精心组织,宣传到位。县质量监测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做到政策人人了解、程序人人熟悉、方法人人掌握。各样本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宣传管理,通过学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使全校师生及家长充分认识到监测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认真参与此次监测工作。

(三)严格要求,规范流程。为确保监测工作的真实性、客观性、严肃性,各样本校必须严格按照《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执行,要服从指挥,步调一致,全力以赴,做到时间明确、报表规范、操作统一。

(四)安全防控,细致深入。严格遵守安全、疾病防控要求,制定详实的安全、疾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精心排查监测组织实施各个环节的安全和疾病防控风险点,细化安全防控措施,确保师生及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五)保障经费,工作有序。为有序实施2024年参与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县教育局相关股室要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劳务费、监测工具邮寄费、设备器材添置等经费预算,县财政局负责经费及时拨付到位,确保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六)严肃纪律,严禁舞弊。各级监测组织实施部门和单位须建立监测工作责任制度,各级监测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级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有效性负责,对监测工具和监测数据的安全性负责。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抽样名单施测,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的全过程监控,在监测实施的各个环节均安排专人负责数据质量。要坚决杜绝模题应考、抄袭舞弊、干预正常作答、测后更改答案、替换参测人员等弄虚作假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严肃处理。

                                                                         东安县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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