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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安县第七轮县城区社会面常态化核酸检测的通知
  • 2022-10-17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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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东安县第七轮县城区社会面区域核酸检测:

一、社会采样日:10月18日(星期二)。详细见附件(东安县城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区域核酸采样安排表)

具体采样时间:

上午:07:30—12:00 下午:14:30—18:30

二、其他工作事宜,请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东安县城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区域核酸采样检测实施方案》(东防指办【2022】32号文件要求和部门职责精心组织落实。

三、若遇上级工作要求调整,再另行通知。


东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  东安县城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区域核酸采样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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