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东安县基层政务公开 > 公开领域 > 养老服务
分享到:
东安县养老资金发放公示表​
  • 发布时间: 2025-08-13 14:59
  • 来源: 东安县民政局
  • 作者: 东安县民政局
  • 字体【      】

东安县养老资金发放公示表

一、发放标准

类别

发放对象条件

月发放金额(元)

备注

高龄

津贴

本县户籍,

90-99周岁老年人

100

按季度发放

长寿

健金

本县户籍,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600

季度发放

​适用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户籍;

2.年龄达标且未重复领取其他养老保障待遇;

3.资金通过社保卡或指定银行卡发放。

二、办理流程

步骤

责任主体

具体内容

1.申请

老年人/家属

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复印件至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员会。

2.初审

村(社区)委员会

1.核实申请人身份、户籍、年龄等基本信息。

2.在公示栏中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

3.审核​

乡镇政府

1.复核申请材料

2.将信息录入湖南省养老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并进行动态管理(如死亡或户籍变动需及时停发)

3.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汇总上报给县民政局。

4.审批

县民政局

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如有异议或问题及时反馈给乡镇。

5.发放​

县财政局

通过“一卡通”系统按季度发放至个人账户,发放失败需3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乡镇核实信息,及时完成补发。

公示渠道:

1.社区(村)公告栏

2.乡镇社会事务中心公示窗口

3.县政府官网/政务平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数据局(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