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养老资金发放公示表
一、发放标准
类别 |
发放对象条件 |
月发放金额(元) |
备注 |
高龄 津贴 |
本县户籍, 90-99周岁老年人 |
100 |
按季度发放 |
长寿保 健金 |
本县户籍,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
600 |
按季度发放 |
适用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户籍;
2.年龄达标且未重复领取其他养老保障待遇;
3.资金通过社保卡或指定银行卡发放。
二、办理流程
步骤 |
责任主体 |
具体内容 |
1.申请 |
老年人/家属 |
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复印件至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员会。 |
2.初审 |
村(社区)委员会 |
1. 核实申请人身份、户籍、年龄等基本信息。 2. 在公示栏中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 |
3.审核 |
乡镇政府 |
1.复核申请材料 2.将信息录入湖南省养老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并进行动态管理(如死亡或户籍变动需及时停发) 3.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汇总上报给县民政局。 |
4.审批 |
县民政局 |
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如有异议或问题及时反馈给乡镇。 |
5.发放 |
县财政局
|
通过“一卡通”系统按季度发放至个人账户,发放失败需3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乡镇核实信息,及时完成补发。 |
公示渠道:
1.社区(村)公告栏
2.乡镇社会事务中心公示窗口
3.县政府官网/政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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