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东安法院执结了一起水电站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人大代表见证下,采取强制腾退交付水电站场地和资产的方式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此次行动特别邀请省人大代表赵玲艳和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从宣读执行文书到水电站总资产清场交接,见证人员“零距离”感受法院执行的力度与温度,见证司法权威如何兑现“纸上权益”。
该案申请执行人某县水利局与被执行人某合伙水电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某县水利局因某合伙水电站未按照合同约定在租赁到期后返还水电站场地和资产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某合伙水电站限期返还水电站经营场地和资产,但经某水利局多次催促被执行人仍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水利局无奈遂申请法院强制腾退交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一执了之”,而是对案件进行全面研判,将“善意执行”理念贯穿全程。一方面,承办法官从法律规定、责任后果等多个角度向被执行人反复释法明理,强调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承办法官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为被执行人合理诉求提供法律支持,减少强制腾退交付的阻力。
执行当日,东安法院出动10多名执行干警,并联系了当地派出所民警维持秩序,在省人大代表和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法官对照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财产清单列表,对该水电站的设备逐一进行清点。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所有资产清点完毕,经在场的各方当事人签字核对后,将总体资产全部移交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此次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此次执行行动是东安法院公正阳光、善意高效执行的一个缩影,见证参与的省人大代表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更深刻的了解,对干警们认真履职的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下一步,东安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强制措施,捍卫每一份生效裁判的尊严,确保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畅通抵达。




